武汉老人合葬被拒:“非本人签字”怎能凉了人间最后的念想?依法维权 湖北武汉,张婆婆的独生女早年间猝然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剧痛几乎击垮了她。弥留之际的女儿曾拉着她的手说“想永远陪着妈妈”,为了这份约定,悲痛欲绝的老人耗尽积蓄买下合墓,只盼百年后能与女儿再续母女缘。可当时她哭得站不稳、连路都走不动,只能托付亲戚代办手续,万万没想到,这个无奈之举竟成了多年后的拦路虎。 如今老人已是风烛残年,还患上了偏瘫,拖着病体去陵园办合葬确认,却被工作人员一句冷冰冰的“非本人签字,无坟墓使用权”怼了回来。她颤抖着掏出当年的银行转账记录,一笔笔清晰的汇款凭证,是她真金白银的付出;她哽咽着讲述当年委托代办的缘由,字字句句都是撕心裂肺的思念。可工作人员只重复“按规定来”,全然不顾老人泛红的眼眶和摇摇欲坠的身体。 更让人心酸的是,当年帮忙签字的亲戚早已因家庭变故疏远,任凭老人怎么哀求都不愿出面。一边是不通人情的“内部规定”,一边是不愿配合的亲属,老人夹在中间,手里攥着承载毕生念想的合同,却连与女儿合葬的资格都要被剥夺。网友们看了纷纷怒怼:“这哪里是按章办事,分明是按章伤人!” 谁都懂规则的重要性,但规则的初衷是服务于人,而非成为刺伤人心的利器。《民法典》早就明确,合法的委托代理行为有效,老人的付款记录、合葬初衷,都足以证明她是墓地的实质权利人。母女合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是生者的情感寄托,更是公序良俗的体现,陵园的内部规定怎能凌驾于法律和人情之上? 有网友戳破关键:“合葬只用一个墓位,陵园少赚一笔钱罢了,所谓签字问题不过是借口。”这话虽尖锐,却道出了部分服务机构的功利本质——殡葬服务本应承载温情,让逝者安息、生者慰藉,可当利益算计盖过人文关怀,冰冷的规定就成了伤人的刀。 好在正义从未缺席,法院最终判决张婆婆享有合墓使用权,认定陵园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后,陵园立刻转变态度,承诺上门办理手续。老人拿到判决书时老泪纵横,这场胜诉,赢回的不仅是合葬的权利,更是人间的温情与公道。 这起事件戳中了无数人的心,谁没遇到过“按章办事却不合情理”的时刻?规则可以有,但变通和温度不能少。服务机构不该把“规定”当挡箭牌,而应多些换位思考,少些机械执行。你怎么看待陵园的“按章办事”?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你会选择妥协还是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