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55岁男子在女友家中喝完酒后,感到身体不舒服,吃了胃药,在身体仍不舒服

高干评世界 2026-01-06 21:44:49

甘肃天水,55岁男子在女友家中喝完酒后,感到身体不舒服,吃了胃药,在身体仍不舒服的情况下,仍与女友发生关系,结果,随后晕倒猝死。 事后,男子家属难以释怀要求男子女友承担20%的责任,赔偿18万余元损失。 法院这样判! 一场看似偶然的意外,却牵扯出亲密关系中的责任边界之争。   男子谢某与女友巩某的这场纠葛,历经两审法院审理,最终的判决不仅给了家属一个交代,更给所有成年人敲响了警钟。   据悉,谢某本身身体状况不佳,并非突发恶疾。   2024年2月28日,他曾因中风、缺血性脑血管病、2级极高危高血压住院治疗10天,对于自身病情心知肚明。   即便如此,谢某仍未重视身体发出的预警信号。   2025年1月12日晚,谢某前往女友巩某家中,饭后饮酒并打算留宿。   当晚10点左右,饮酒后的谢某突感身体不适,随手服用了巩某家中备用的胃药缓解症状。   令人意外的是,即便身体仍有不适感,两人依旧发生了关系。   事后,谢某因身体不适卧床休息,一小时多后,也就是次日凌晨1至2点左右,他起身去卫生间时突然晕倒在地。   巩某见状顿时慌了神,第一时间呼叫邻居帮忙,将谢某抬回床上。   随后她并未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选择外出打车寻找谢某的同事求助,直到中途才想起拨打急救电话。   遗憾的是,等到急救人员赶到时,谢某已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结果为猝死。   痛失亲人的家属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将所有矛头指向了巩某。   他们认为,巩某在发现谢某晕倒后,未履行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的义务,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后,家属一纸诉状将巩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2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面对家属的控诉,巩某却拒不认可,双方就此展开激烈争辩。   巩某辩称,自己发现谢某晕倒后立即找邻居帮忙,外出求助途中也及时拨打了120,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不存在延误情形。   她强调,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仍执意饮酒、在身体不适时发生关系,才是导致猝死的根本原因,与自己无关。   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最终落在巩某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谢某死亡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过程中,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作出明确认定。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巩某作为与谢某相处已久的恋爱伴侣,对其身体状况应有一定了解。   事发时两人处于封闭私密空间,无第三人在场,巩某对谢某负有法定救助义务。   虽其采取了部分救助措施,但从谢某晕倒到拨打120间隔长达一小时以上,确属延误救助,且该行为与谢某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同时,《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谢某明知自身患病仍放任危险行为,对自身死亡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巩某承担10%的责任,核定损失后,判令其赔偿家属9.3万余元。 信源:五旬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索赔18万,法院判了-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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