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怀疑妻子给他戴绿帽,为了拿到证据,他往妻子鞋里放了一个带录音的定位器,果然发现妻子与一男人亲密接触,他不吵不闹,带着一把刀,寻着定位找去,正好碰见妻子和那男人牵手散步,他二话不说,持刀冲上去给了那男人两刀,最终对方失血过多身亡。一审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男子无期徒刑,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了。 陆某有一阵总觉得老婆黄某不对劲,那状态,像是出轨了。 为了抓把柄,他也是费尽心机,竟然偷偷在老婆鞋里塞了个带录音功能的定位器。 这样一来,他就随时掌握妻子的行踪。 这天,陆某通过定位器的录音,听到妻子和另一个男人有亲密动静。 作为一个男人,陆某当时就崩了,觉得尊严被踩在脚底下摩擦,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得给这对男女一点颜色看看! 2024年6月16号这天,陆某通过定位确认了老婆和庄某的位置。 他没吵没闹,而是冷静地找了一把剔骨刀。这可是真家伙,锋利得很。 他把刀藏在电动车后备箱里,然后骑着车一路追到了目的地。 下午6点,他到达地方,眼前的一幕彻底刺痛了陆某。 黄某和庄某正手牵手在路边溜达,那叫一个亲密。陆某的血瞬间涌上头顶,他停好车,从后备箱抽出刀,像疯了一样冲上去。 陆某趁着庄某没防备,对着他的后背就是狠狠一刀。 庄某吃痛刚想转身看是谁,陆某把刀抽出来,迎面又是一刀,直接扎在了身上。 这两刀太狠了,庄某当场倒地不起,血流如注。 陆某看着倒在地上的庄某,没跑也没躲,而是当场掏出手机报了警,然后留在原地等着警察来抓他。 最后,庄某因为伤势太重,左肺、胸主动脉、胃、右肾和肠子都被扎破了,大出血死亡。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审理认为,陆某虽然是故意伤害,不是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但拿着剔骨刀往要害扎,这就是奔着要命去的。 不过,考虑到陆某杀了人没跑,主动报警等着被抓,这算自首。 再加上庄某和人家老婆搞婚外情,对引发这事儿有明显过错,属于咎由自取。 所以,一审法院判了陆某无期徒刑。 但陆某不服,觉得判太重了,提出了上诉。他的理由无非是:是对方先绿了我,我也自首了,家里也愿意赔钱,能不能再轻点? 二审打到高院,这次会怎么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陆某在供述中一直强调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庄某,而不是想杀他。 但在法律看来,主观意图不是靠嘴说,而是看行为。 陆某使用刀具捅刺人体要害部位,且连续捅刺两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直接评价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故意伤害致死”。 哪怕陆某心里想的是给个教训,但他选择了剔骨刀这种致命凶器,攻击了致命部位,就必须承担致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这一条直接把案件的性质锁死在了“十年以上、无期、死刑”这个量刑档里,没有回旋余地。 可以说这个案子,起步就是重刑。但一审和二审都判了无期徒刑,关键在于叠加从轻情节的运用。 被害人庄某与有夫之妇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在案发当天手牵手刺激被告人,对矛盾激化负有明显责任。 陆某杀人后没有逃跑,而是留在现场报警并等待抓捕。根据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陆某想赔,但家属拒绝,没拿到谅解书,所以不能享受积极赔偿带来的大幅度从轻。 这次法官审理认为:第一,你拿着剔骨刀连捅两下,一刀后背一刀前胸,这不是教训,这就是想弄死人或者至少想造成重伤,伤害的故意非常明显。 第二,虽然对方有错、你也自首了,但一审判决已经因为这两点给你从轻发落了,判无期已经是底线了,你还想怎么减? 第三,你家想赔钱,但被害人家属恨透了你,给钱也不要,这谅解书拿不到,法律上就不能再给你减刑。 所以,二审结果很干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无期徒刑这就算板上钉钉了。 陆某确实惨,被戴了绿帽子,这种屈辱一般人受不了。但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太极端,也太愚蠢。 你说你为了个背叛你的女人,把自己搭进监狱坐一辈子牢,值当吗?庄某虽然该死,但法律没赋予陆某剥夺他生命的权利。 婚姻里过不下去就离,千万别动杀心。奸情虽然不对,但杀人可是要偿命或者把牢底坐穿的。 一念之差从受害者变成了伤害者,一生的命运就此改变!都说冲动是魔鬼,既然出轨己成事实,婚姻的去留,主动权在你手里,又何必以身试法呢? 为这样的女人没有必要去犯罪,既然她出轨,留着证据,起诉离婚,她一分钱财产得不到,不更好吗?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用户14xxx61
这下好了,老婆再出轨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阿米留斯 回复 01-10 01:19
要我说就是冲动!抓住证据,离婚,女人净身出户,然后再找个专情且合适的,岂不快哉?!
用户10xxx12 回复 阿米留斯 01-10 02:34
道理是这个道理,花几十万换来背叛,退一步越想越气😁
麻辣冰淇淋
这女的为啥不一起杀了呀?
老黄 回复 01-10 02:20
对的,我正想说
容止 回复 01-10 05:06
我也想这样说,不应该先杀这个女的吗?
五年心期
恢复通奸罪是非常有必要的!!!
浮尘 回复 01-10 03:19
他们敢恢复通奸罪吗
用户10xxx85 回复 浮尘 01-10 05:43
通最多的很有可能就是……😂
遮天蔽日
判重了,应该按防卫过当判。
岁月无声 回复 01-09 22:46
判太轻了,因为他没先搞女的
路人甲 回复 01-09 23:17
你去当法官
用户10xxx28
这女人可以吹一辈子牛B了,一B两鸟!
www 回复 01-10 12:06
祝福
23f2 回复 01-10 12:06
[赞][赞]
123
应无罪
波多老师 回复 01-10 08:52
15e 七 哈哈[爱心]流 览 器上填 入 ,
波多老师 回复 01-1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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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y
要刀就刀两人
用户10xxx37 回复 远山 01-09 23:22
都这一步了,死不死无所谓了
远山 回复 01-09 23:11
那就死刑了。
木星用户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
梅菜得撕 笨死 回复 01-10 10:47
小心药碗端床前,好好想想潘金莲
用户10xxx78
才汤一人!
www 回复 01-10 12:06
祝福
23f2 回复 www 01-10 12:07
祝福
忘情水洗脸
死者家人有什么脸面拒绝谅解书 破坏别人家庭 勾引有夫之妇 不觉得你家的这个男人该杀么
晨风之影 回复 01-10 06:26
死者家属称这是本事,不信你试试去勾搭一个少妇?再说了出轨既不犯法也不违规,你凭啥捅人呀?
大海 回复 晨风之影 01-10 11:35
浸猪笼
桂云
有男人的女人千万别碰,这不找死吗
潇洒大叔 回复 01-10 02:21
可是更加别有风味呀!比如说曹操
用户10xxx69 回复 01-10 05:23
敢动刀的少,大部分都是不了了之
靈魂
最好的办法是泼硫酸,起码不用死刑然后它们永远丑的一逼再离婚让它滚……
靈魂 回复 用户14xxx58 01-09 23:02
按你的意思是鼓励婚外情?
用户14xxx58 回复 01-09 22:51
变态
用户14xxx58
中国人对待婚外情太小气了
有点无聊 回复 01-09 23:05
对自己和对别人不一样的
风雨
完了,赚的钱给别人花,老婆跟别人跑了,娃也被别人打了
秋飞
婚内出轨不入刑,这种私刑只会更多
岁月无声
要杀肯定先杀女再杀男,你只杀男判你无期太轻了
残生 回复 01-10 09:53
俩个都杀,2(奸夫婬妇)+1(戴绿帽)二O
用户10xxx93
鞋子放了东西,穿的时候感觉不到吗?就算鞋子里面有粒小沙子穿起来马上就知道了
溜溜 回复 01-09 22:55
看来你是要套经验,难道也想仿效?
用户96xxx81 回复 01-10 00:24
哈哈,你也想买这种定位器是吧
晨风之影
糊涂啊,出轨既不犯法也不违规,动手就犯法了,必须严惩!应该格局大点,你提供不了你老婆需要的情绪价值,她情夫可以,你应该感激他,然后送他们两个共赴黄泉,而不是一个,现在好了,你老婆就是再出轨十个八个,她还是既不犯法也不违规,你再也无论为力了。
用户90xxx47 回复 01-10 12:34
他肯定考虑了孩子可怜
用户10xxx88
应该逮到自己人下手,一个巴掌拍不响。
用户10xxx46
差评、应该男女通杀
小牛
自古奸情出人命
浮云
自古奸情出人命,
用户18xxx94
真男人[点赞]
前程似锦
从此他老婆躲天天晚上在被窝了偷笑了[滑稽笑]
温笑
虽然是冲动害了自己,不过这也是很多人的通病,明明是自己老婆的问题,却找第三者出气,真是可笑。就好像孩子读书不行怨老师,赚不到钱怨老板。
陈光平
按今天判例,飙到130km的车速撞人时踩了刹车,属间接故意。这案件他用刀刺了但立马拨出来,并不是一直要刺到底,也是间接故意,理应轻判。
℃ūōJㄩЁ
只靠法律维持婚姻的话 连法官也逃不过被绿,压制女人不出轨的是不确定老公会不会杀人 现在的法律是不健全的,融入因果关系来衡量罪行才是王道
用户10xxx20
杀奸夫在古代和现在不一样的。
谷之风
应该索性两个一起结果了 成全了他们
用户10xxx34
要想出钱让死者家里谅解,起码是七位数。就算对方谅解,起码也是二十年。还不如那钱拿去运作,比如拿一小部分换成物品,获得室友好感,大部分拿去打点,再好好表现。无期转有期,有期再减个十年八年,不是更快出来?而死者家人死财无。
不看回复
要捅女的也别放过
用户10xxx21
有种,是个男人!
背对夕阳
有主的干粮不能碰,不信你看西门庆
津门
有血性的男人!
自由人
现在这社会多的是
所以说离婚案件就得把出轨过错方净身出户或者极大限制分财产的权益给严格要求出来啊,现在的法律是支持过错方少分财产,但是力度很小,起码会好很多,现在骗婚的也是各种套路,婚内出轨和骗婚骗钱的是真的恶心
用户86xxx74
就冲他心机这么重,还买了定位器,而且还没汽车得骑个电动车去杀人,老婆不出轨才怪!
用户13xxx06
自古奸情出人命啊!
瀚海狼山
自古奸情出人命!
香烟
自古奸情出人命!
淡忘
现在好多人血糖高!导致脾气暴躁!
没名字的歌06
其实,把对方的下身弄没就好了,一来让对方再也玩不了女人,二来也不至于判那么重
天道酬勤.涛行天下
治标不治本,绿帽戴得稳。
暗影熊
太龟了
大飞
恢复通奸罪势在必行
用户10xxx51
应重启通奸罪,杀奸无罪
日月同辉
女的没干掉,差评
用户61xxx30
是你爸还是你妈发这些不感觉真是很无聊吗
粤B
直接一刀阉了不好吗,不会死刑不会无期,判个三五年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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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多少有个浸猪笼,时代在前进法律在退步。
莫急莫急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不信你问西门庆
用户10xxx27
死有余辜
用户12xxx29
窮出賊 奸出命
静水流深
刑事处罚和赔偿应该区别开
九天
阉了应该三年以下。
G11
不判枪毙算命好了,还不服
彬彬有礼
为啥不对女人出手
用户12xxx18
阉割不行吗?
林枫
怎么放过那个女的
用户14xxx13
应该法律恢复通奸罪重判就不会有这么多因此奸情!
用户10xxx79
通奸罪,非法同居罪,立马世风会好转
用户10xxx25
为什么不把这女人也一起捅了呢
突然之间
那男的如果不知道女的已婚是奔着谈恋爱结婚去的是不是死得冤
用户10xxx31
婚内出轨,让女的净身出户就好了
用户10xxx78
这种事怎么能确定被杀男人有错,如果是女人不跟人家讲真话自己已婚,男人又不知道有什么错的
用户10xxx27
这种情况应该无罪
天涯孤旅
应该把这对奸夫淫妇一起杀!
用户14xxx07
这女人跟庄某说已经🍐婚的,庄某才搭上的。
用户12xxx82
做得对,但是,不到位。差一个
Kent Lee
我那时候在酒店门口没逮到人,不然也是一样这样做
用户17xxx88
两个一起干掉才对
10
一念之差从攻者变成了受者。死的还有点价值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
太不值当了,报复手段可是太多了
用户27xxx95
这男人有一点点智谋知道装定位器,但没有远见反到又把一自己搞进去了,又显十分愚蠢。
阿伟
他不伤不杀出轨女,说明他对此女还是有感情的。
芝麻开门
这种事情千万要冷静,不要一刀毙命,而是干倒他,剁他两手最解恨
慕影
方法不对 应该先踹他一脚 然后对打不小心刀子进去了
用户10xxx48
只能扎女的
Eden
无期挺正确的,因为无期实际就是20年,表现好也就18年。
用户91xxx68
不是死刑就不用死了,反正十来年可以出来!
假装
一切都便宜了姓黄的了!
用户10xxx31
这也就是现在这社会,要是在古代一片叫好
cdxcljf
西门死了 小潘没事?
用户10xxx94
先揍一顿,然后直接起诉,净身出户。
安静
武松
用户10xxx77
其实应该把那女的一起杀了,反正都是一死
敢问路在何方
女的更自由了
郑雨
“虽然陆某想赔,但家属拒绝”,划重点,要考。
用户10xxx50
真傻!祸水女人为什么不杀?这以后你在监狱里也是四季长绿呀!
大海
砍错人了
用户10xxx22
看看人家王宝强
用户14xxx62
这就是法律的错误,过不了可以离了重新过,婚内偷情对无过错方就是重大损害。法律的确不支持偷情,但也无法禁止,那有什么理由管无过错方?总说人命大于天,那名誉呢?这个无过错方不吵不闹,就拿点经济补偿?什么都拿钱算,那就没有道德了。
且听风吟
应该恢复通奸罪。
用户10xxx86
这回不用担心被绿了![呲牙笑]
杜国桢
故意杀人,太轻了。
一襟晚照
西门庆是该杀,潘金莲也不能留着啊
布吉阁大学士
不应该犯法,但犯法的时候应该把女的也捎上
青年宊级手
原本只是媳妇偶尔给他买买帽子,这下好了,老婆直接成了别人媳妇!
修俊峰
通奸和出轨男女立即死刑立即死刑立即死刑立即死刑,
在水一方
笨蛋,用车撞嘛,反正事后可以推脱车失灵,呵呵,反正用车杀人和用刀杀人不一样。
潇洒大叔 回复 01-10 02:23
骑车,不一定能撞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