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泰安市中医二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881796.41元 近日,记者获悉,泰安市中医二院因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881796.41元。 泰山医保处字〔2025〕第2号内容显示,据调查,泰安市中医二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658474.3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和《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条的规定。2025年12月31日,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共处罚款881796.41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安市中医二院负责人为王兴涌,医院位于泰安市灵山大街265号,业务范围:负责医疗与护理、医院教学、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