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好!”近日报道,河南郑州,男子和物业有纠纷,被保安挡在门外不让进,他报了6

黑色纵谈事 2026-01-12 13:24:45

“判得好!”近日报道,河南郑州,男子和物业有纠纷,被保安挡在门外不让进,他报了6次警,均未被立案。 这事听起来就让人上火。一个业主,回自己家的小区,被保安拦在门外。他一口气报了六次警,结果都没给立案处理。 问题出在物业费上。这位田先生,和以前的老物业公司有过协议,说好给他“终身免物业费”。可后来换了新物业公司,新公司不认这个老协议了,非要他交钱,不交钱就把他的车牌拉黑,不让他的车进小区。 那天晚上,田先生的车又被拦下了。保安说,不交钱就不能进。田先生也是憋了一肚子气,直接把车熄火,停在了小区入口,把路给堵了。 他报警,警察来了。可警察来了之后,没去解决物业纠纷,而是两次警告田先生,让他把车挪开。田先生没配合,警察就用上了辣椒喷雾,强行把他带走了。 这一带走,出事了。后来田先生去医院检查,发现右边断了三根肋骨。 田先生觉得警察处置不合理,就去申请行政复议。结果申请了两次,都被驳回了。意思就是,上级部门认为警察做得对。 可到了法院,判决却不一样。法院认为警方在处置过程中存在问题。这和之前的复议结果,完全相反。 有网友支持物业和警察,觉得田先生的“终身免物业”是跟前物业公司签的,新公司不认账,他应该去找老公司解决,不该堵门影响别人。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两码事。物业费纠纷归纠纷,但业主回家的基本权利应该先保障。警察应该先让业主回家,再引导双方去法院解决物业费的问题。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一笔糊涂账。业主觉得自己有协议,有理。新物业觉得老协议跟自己无关,也有理。最后矛盾激化,报了警,事情却越闹越大。 警察的处理方式,也许过于简单了。法院的判决,或许能给类似的事情提个醒:执法不能光图省事,还得合情合理合法。而物业和业主之间,更需要好的沟通,而不是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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