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四川,一女子和丈夫离婚3年,3年里从未回去看看孩子,可当她得知前夫在工地出事获赔230万赔偿款后,连夜赶回前夫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只因孩子名下分到了70万赔偿,孩子奶奶不肯,女子一怒之下,将奶奶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故事要在四川一个小山村里说起,十岁的男孩正在院子里写作业。
奶奶在厨房做饭,这个看似平静的家庭,即将因为一个女人的到来掀起波澜。
“妈,我回来了。”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推开院门,手里拎着一袋水果。
男孩儿抬起头,眼神陌生地看着这个自称是他母亲的女人。
而奶奶手里的锅铲“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这个女人自打三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就去了城里打工。
这三年间,她像人间蒸发一样,而且从没回村看过儿子。
就连儿子生病住院,邻居带信给她,她也没露面。
村里人都说:“这姑娘,心狠啊。”
然而,就在前夫因工地事故不幸去世,而家属获得230万元赔偿款后,她突然出现了。
这笔赔偿款中,有70万是专门留给孩子的,由爷爷奶奶代为保管。
这三年间不管不问,一看到钱,就跟狗闻着那啥味儿一样,颠颠的就来了。
她真的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吗?
“我是他的亲妈,孩子理应跟着我。”她理直气壮地说。她提着新买的书包和玩具,想要抱抱儿子,却被孩子躲开了。
“你现在晓得是亲妈了?这三年来,你在哪里?”
奶奶气得浑身发抖,“孩子发烧四十度,我背着他走十里山路去卫生院的时候,你在哪里?孩子过年哭着要妈妈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然而女子压根就不理会婆婆的质问,直接说明来意:“孩子还小,那70万赔偿款应该由我这个当妈的来管。
再说,你们年纪大了,能照顾孩子几年?
“你就是为了钱!”奶奶一针见血地说,“这钱是娃他爸用命换来的,是留给孩子读书娶媳妇用的,你休想动一分!”
争吵声引来了左邻右舍。大家围在院门口,议论纷纷。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有了赔偿款就来,这不明摆着嘛。”
“就是,三年都没见过她人影。”
“可人家毕竟是亲妈啊...”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她丢下一句话:“你们要是不答应,咱们就法庭上见!”
没想到这女人的心是真的黑,真的就为钱,一纸诉状将前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她的律师强调:根据《民法典》,母亲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父亲去世后,抚养权自然应该归母亲所有。
而奶奶的律师则反驳:“法律同样规定,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原则。”
法官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审判员,他没有被法律条文束缚,而是问了一个关键问题:“你这三年来,为何从不探望孩子?”
听到这话的她支支吾吾:“我...我在外面打工忙,没时间...”
“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吗?”法官追问。
她自知理亏低下了头,沉默了。
这时,法官做出了一个关键决定:单独询问孩子的意见。
在心理咨询室里,法官温和地问他:“你想跟妈妈一起生活,还是继续跟爷爷奶奶生活?”
十岁的他已经懂事,他毫不犹豫地说:“我要跟爷爷奶奶。他们年纪大了,我要给他们养老送终。”
“那妈妈呢?你想妈妈吗?”
孩子低下头,摆弄着衣角:“我...我已经不记得妈妈长什么样子了。”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心酸不已。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在判决书中写道: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责任。
而她三年来未尽任何抚养义务,其突然要求变更抚养权明显与赔偿款有关,而非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
法官在宣判后,对女子说了一段推心置腹的话:妹子,钱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失去了三年的母子情,现在还想失去孩子的尊重吗?
如果你真心想对孩子好,就从现在开始,多回来看看他,重新建立感情。
等孩子真正接受你了,什么都好说。
她听完,羞愧地低下了头。
官司结束后,她没有立即离开村子。
她在村里租了间房子,时不时去看望孩子。
起初,孩子还是很抗拒,但慢慢地,也开始接受这个“陌生”的妈妈。
今年春节,有村民看见她带着孩子去买新衣服。
虽然那70万赔偿款还在爷爷奶奶手里,但他是用自己打工挣的钱给孩子买的。
“人啊,总要走点弯路才明白什么最珍贵。”村里老人如是说。
这个判决,不仅维护了孩子的最大利益,也给那些企图利用亲情谋取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
而对于她来说,这场官司的败诉或许是一个新的开始。
法官在判决书中留有余地:如果她能真诚悔改,履行母亲职责,未来仍有机会修复与孩子的亲情。
毕竟,血浓于水,但真情需要时间的沉淀。
主要信源:(“脸都不要了!”四川,一女子和丈夫离婚3年,3年里从未回去看看孩子——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