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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因搬家以40万的价格,卖掉了154平的学区房,买家装修后,以69.8万

重庆,女子因搬家以40万的价格,卖掉了154平的学区房,买家装修后,以69.8万卖给了另一买家。万万没想到,过户7个月后,女子和第一买家,双双被第二个买主告上法庭,称刻意隐瞒房子重要事实,使她受到欺诈,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一审判决女子要赔将近80万,比她卖房拿到的钱翻了一倍,女子觉得自己太冤了,提起上诉。 这事儿发生在重庆万州,这位卖房的吴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不过是搬家急售一套154平的学区房,最后竟要赔近80万。 吴女士这套房是2008年买的,建在1998年,之前租给人开美容院、宾馆,2024年9月以40万卖给朱女士,双方没立刻过户。朱女士转手花两个多月装修,转头就以69.8万卖给了向某。吴女士家只拿了40万,剩下的房款都归了朱女士,还办了公证委托书,让朱女士代办后续过户手续。 过户7个月,向某突然把吴女士一家和朱女士告上法庭。她说入住后发现客厅天花板全是整栋楼的排污管道,管道渗漏还带着异味,根本没法正常住。她认为吴女士和朱女士刻意隐瞒这个致命问题,属于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返还69.8万购房款,再赔利息、税费、中介费和律师费,加起来近80万。 庭审现场,打开全新的吊顶,能看到排污管道弯弯曲曲,管道陈旧发黑,周围还裹着塑料薄膜。法院查了,之前租客开宾馆时,就因管道漏水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调解过,吴女士当时还和租客闹过纠纷报过警。 法院认定,朱女士明知管道渗漏,用装修吊顶和塑料薄膜掩盖,故意隐瞒构成欺诈,而朱女士的行为受吴女士委托,后果要吴女士一家承担,于是判吴女士返还全部房款加各项费用,合计近80万。 吴女士当场就哭了,自己卖房只拿40万,房子没了还倒贴40万,这哪里是卖房,分明是背了天大的锅。她不服上诉,说管道是开发商设计的公共设施,自己不知道漏水细节,也没故意隐瞒,向某看房时没提问题,也该担责。 有人觉得吴女士冤,毕竟她没直接动手掩盖,只收了40万,大头都被朱女士赚了;也有人说,她委托朱女士代办,就该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明知房子有漏水史还不告知,确实理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平凡兔
平凡兔 1
2026-04-07 22:14
这房主真能忽悠,把价值-40万房子,卖到+40万。是吧,法官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