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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

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十分镇定,苦笑看妻子、拒绝更换新衣服,押到殡仪馆抬进执行车,行刑时他未作挣扎,只提出了两个要求,喝一口白酒,让妻子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
 
2003年12月22日,最高法在锦州再审宣判,刘涌死刑立即执行,整个过程他没乱喊没挣扎,全程镇定。
 
法庭上妻子刘晓津哭得站不住,他被法警带离时,转头看了妻子一眼,嘴角扯出一点苦笑,轻轻点了下头,摆了摆手,没说一句话。
 
带进另一间屋签判决书,工作人员问他要不要换件新衣服上路,他摇了摇头,说不用了,就这样,此前几天,他脚踝被脚镣磨破,管教拿来创可贴,他也拒绝,说用不着了,没几天了。
 
临刑前安排了短暂会见,他见了妻子和哥哥,抽了两支烟,让人递来一小杯白酒,只喝了一口,然后他让妻子靠近,把一枚一元硬币,塞进他脚镣的缝隙里。
 
当时没说为什么,后来知情人才讲,这是民间说法,死刑犯脚镣塞钱,算是买路钱,求阴间走得顺一点。
 
11点10分,押解车队从法院出发,只允许妻子一人跟着,其他亲属都不能随行,11点35分抵达锦州殡仪馆,刘涌被法警从车上抬下,送进死刑执行车,全程他没反抗没乱动,表情平静。
 
执行注射时,他没挣扎没喊叫,就安静躺着,药物推进去后,几分钟就没了呼吸,11点50分,遗体直接送进火化车间,骨灰后来由妻子带回沈阳。
 
刘涌案前后折腾两年多,2002年4月,铁岭中院一审判他死刑,2003年8月,辽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理由是不能完全排除刑讯逼供,舆论争议很大,最高法启动再审,这是建国后最高法首次提审普通刑事案,2003年12月22日宣判,当天就执行。
 
他组织黑社会团伙十多年,非法持枪、暴力伤人、欺行霸市、行贿官员,作案30多起,致多人死伤,以嘉阳集团为掩护,以商养黑,称霸沈阳多年,到最后一刻,他没认罪没道歉,只提了两个很私人的要求,喝一口白酒,脚镣塞一块钱。
 
官方记录里,他临刑前没有激烈情绪,没有多余动作,生活里嚣张跋扈,最后时刻反而异常冷静,整个过程没有戏剧化场面,就是一个黑恶头目走到终点的真实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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