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确实很有戏剧性,大爷自身过错为主,按摩店因管理疏漏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很清晰。 一、事件还原(北京) - 64岁杨大爷:有两次心脏搭桥手术史(严重心脏病)。 - 到按摩店一口气点2名女技师、4个按摩项目。 - 按摩中身体不适、胸闷,店方提议送医、打120,被他明确拒绝。 - 不久后猝死,死因:主动脉夹层破裂(自身重病)。 - 家属起诉:索赔 156万。 - 按摩店:“他自己生病、还拒就医,凭啥赔?” 二、法院怎么判(责任二八五) 一审+二审均认定: - 杨大爷(85%责任)- 明知有严重心脏病,仍高强度消费、自冒风险。 - 不适时拒绝就医、不联系家人,错失救治机会。 - 自身疾病是直接死因。 - 按摩店(15%责任)→ 赔 23.4万- 技师无证上岗(关键过错)。 - 对高危老人未做健康询问、风险提示。 - 应急处置不规范(未强行送医、未及时报警/120)。 - 违反《民法典》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三、法理一句话总结 - 大爷:作死成分大 → 主要责任。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