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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

[微风]“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男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他还想要孩子呢。于是男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彩礼和价值5万块的“三金”,法院这样判了!
 
湖北某基层法院的调解室里,法官翻着卷宗,眉头拧成了疙瘩,这桩案子说起来荒唐:结婚才一个月,小伙子愣是连媳妇的床沿都没挨过,可十五万的彩礼加上五万块的三金早就实实在在交到了对方手里。
 
男方叫李强,女方叫王芳,从新婚夜那晚起,王芳就开始把李强拒之门外,李强起初以为姑娘脸皮薄,不好意思。
 
可等啊等,等到花儿都谢了,媳妇还是那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他又是端茶递水,又是洗衣做饭,恨不得把心掏出来,可这些都没用,王芳看他的眼神里甚至带着点厌恶。
 
一个月后,李强实在扛不住了找上丈母娘家,请老人家帮忙说说,丈母娘倒也热心,跑来跟闺女谈了大半天,等房门打开,王芳哭着冲出了门。
 
丈母娘叹了口气,告诉李强:芳芳是被家里逼着结的婚,对你真没那份心思,李强脑袋嗡的一声:原来这场婚姻从头到尾就是自己在唱独角戏。
 
既然没心那就离婚吧,可一说到退钱,王芳家就炸了锅:彩礼是闺女的“身价银”,三金是送的礼,哪有吐出来的道理?
 
眼看情况不对劲,李强就一纸诉状将王家告上了法庭,他的律师搬出条文:没共同生活,彩礼得还,三金是奔着结婚给的附条件赠予,现在条件没了,得退。
 
但王芳家振振有词:领了证就是合法夫妻,彩礼是固定开支,哪有要回去的。
 
法院最终判了:王芳返还十万彩礼,加全部三金,扣掉的那五万算是酒席开销,双方都有责任分担。
 
这判决被网民称作“大快人心”,李强是典型的老实人形象,勤快、本分、愿意付出,可娶回来的媳妇连碰都不让碰,王芳家的态度更是点燃了舆论:“哪有进喉咙的东西再吐出来”,这话听着就让人窝火。
 
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王芳为何如此抗拒?她的童年阴影或许能解释一二,由于父母关系不和,让她打小就把婚姻当成囚牢,婚后只能用冷暴力反击,这与其说是针对李强,倒不如说是对命运的无力抗争,她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
 
于是乎,法律与习俗在这里掰起了手腕,民间讲究“彩礼就是身价银”,给了就不能要回来,法律却说共同生活才是婚姻的实质要件,没履行就该退还,法院的判决看似支持了李强,可“扣掉五万酒席费”这一刀,又分明是在向习俗妥协。
 
从更深层看,这案子折射的是当代农村男性的集体焦虑,辛苦攒钱娶媳妇,结果人财两空,法院的判决给了他们一丝慰藉:法律会替老实人撑腰。
 
可教训也是沉痛的,李强事后反省,当初是不是太心急了,相亲半年就敢领证,连对方什么脾气都没摸透,王芳呢,大概也在后悔当初没顶住家里压力,委屈了自己也害惨了别人。
 
两个家庭都在反思:孩子的终身大事长辈可以指点,但千万别代做主。
 
婚姻这事儿合不来就是合不来,强扭的瓜不甜,与其等到对簿公堂,不如当初多花点时间问问自己:这个人真的是我想要的吗?
 信源:妻子拒同居同房丈夫索还15万彩礼,法院:退10万元和三金——沿滩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