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了儿子,以后他要是私自卖了或者抵押处理了怎么办?
原则上只要过户手续完成,不动产权证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法律上我已经不是这套房子的主人了。
至于以后怎么处置这套房子就完全是儿子的事情了。
比如他要是买了,抵押了,或者在房产证上加上他媳妇的名,在法律上我是无权干涉的。
其实说心里话,我最怕的就是上述说的几个假如真的会发生。
我打下的江山,拱手相让给了儿子,当然他是独生子,早晚都是他的,虽然是亲儿子,但是人都会变的,谁也不能保证他会一辈子听话孝顺。
为了有所牵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增加居住权。民法典规定,有居住权的房子在出售出租等处置时必须征得居住人同意。
但是,北京市目前没有开始执行居住权登记制度,这条路走不通。
交易大厅接待我们的一个年轻办事员给我们指了另外一条路,就是在正常办理过后户后,签订一个房产抵押协议,就是原来的房子主人作为权利人,接受房产的则作为义务人,作价抵押。抵押时间20年,不过可以随时解押。
这真的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不是不相信自己的孩子,而是社会太复杂太险恶,法院里为了房产导致纠纷,亲属之间打官司的太多太多了。
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吧,就像丑话说在前头一样,把能预想到的问题处理好,既是给孩子减少麻烦,又是保证财产周全的折中办法。
可能不少人认为我是多虑了,或者说连自己的孩子也要提防着,但现实是他们三口是一家人了。以后儿子考虑问题尤其是他媳妇考虑问题,一定会站在他们一家的角度,而不是站在父母亲的角度。
所以说,我不能保证以后若干年儿子儿媳都听我的安排。
这次房产过户做抵押也是个下策,实属无奈,也是给迈入老年的我们留下一条退路。
我相信遇到这类问题的父母亲会很多,欢迎各位友友共同讨论此类问题,一起交流探讨[作揖][作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