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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盲目吹捧“鞍钢宪法”者的自我催眠。 鞍钢宪法被我们宣传了二十多年,“两参一改

又见盲目吹捧“鞍钢宪法”者的自我催眠。
鞍钢宪法被我们宣传了二十多年,“两参一改三结合”具体指什么内容,我想是在我国没有工业生产经验的时候,为全国的工矿企业提供了正规的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流程。这样的生产规范流程,真像有些人说的那么神,被日本的本田丰田和西方都借鉴吗?这样的传言在网上流传很广,但我怎么就感觉,不那么让人感觉可信呢?
我们的鞍钢宪法,不管具体内容是什么,但具体是干什么用的?我想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人都清楚,是我国的工矿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经典规范。但无论如何经典无论如何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厂的产品生产只不过是企业全套管理的其中一个环节。现代企业或许也存在完成任务问题,以保证及时为客户供货,这样看来西方企业参考鞍钢宪法修改自己的生产管理,也是可能的。
但无论如何,鞍钢宪法解决的只是产品生产这一个环节的问题,而现代企业管理的其他环节,并不一定比商品生产环节不那么重要。但对多数现代企业来说,商品生产的前提,恐怕是获得客户的订单,比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性一点都不低。获得订单最主要依靠什么?我想有这样几个重要环节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首先你要知道哪些客户需要你能生产的产品。因此,市场拓展开发和市场调研,恐怕一点都不比生产这个环节的重要性差。否则,你的工厂凭什么有生产任务要完成?鞍钢宪法,这个环节是问题恐怕没办法解决,因此不得不重新安排向西方企业学习。
第二,其次你要知道客户对产品的具体要求。在计划经济状态下,不需要所谓的产品研发设计,工厂生产出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到了市场经济状态下,对不起这样不行,你得按照消费者喜欢的样式生产,否则生产出来的东西没人买。因此,这个环节的问题,鞍钢宪法同样解决不了,企业的产品要想出口,仍然需要向西方企业学习。
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不是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产品生产出来就完事了。你卖出去的商品质量如何,购买者的评价怎么样,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怎么办,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自己解决,这就是所谓的售后服务。我们看新闻经常能看到,世界上某某知名品牌跨国企业,将哪个地区的多少多少产品“召回”。
这样的“召回”,及所有的售后服务,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有吗,“鞍钢宪法”能解决吗?我想恐怕不能。
因此我的理解,国家经过那么多年总结经验搞出来的鞍钢宪法,并不是被我们抛弃不用了,只不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不像原来那么重要了。某些行业从原来的一统江湖,到后来的无足轻重,有些人心里有失落感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我认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就像以前农村有很多养牲口和使牲口的“把式”,那时候非常受人敬重。但自从牲口退出农业生产领域,那些把式们再也没有原来的地位了,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能够因此说所有人不知道尊重把式,或者忘恩负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