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二审判了!
事情的主人公姓丁,在上海一家公司做综合管理部经理,已经在公司干了八年,算是公司的老员工了,按说资历深、熟悉业务,不该跟上司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可偏偏就因为一次工作争执,闹成了法庭相见的局面。
那天上班,丁某因为一项工作安排,跟自己的直属上司王总起了分歧。其实职场里因工作意见不合吵架很常见,大多吵完就过了,可这次两人越吵越凶,丁某性格也比较执拗,不肯退让,当众顶撞了王总几句。
王总也是气头上,一时没压住火,对着丁某吼了一句“滚蛋”,语气又急又冲,办公室里其他同事都听得清清楚楚。谁也没料到,丁某听完这句话,没再争辩,转身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真的“滚”回了家,从那天起,就再也没到公司打卡上班。
丁某这一歇就是半个月,期间既没跟公司请假,也没跟任何人说明情况,公司的考勤记录上,他这半个月全是旷工。一开始王总还以为他是闹脾气,过两天就会回来,没太在意,可等了一周还是没见人,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让人联系丁某,可始终没联系上。
直到半个月后,老板才得知这件事,觉得丁某无视公司规章制度,擅自旷工半个月,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当即决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与丁某的劳动合同,并向丁某送达了解除合同的通知。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毕竟是丁某擅自旷工在先,换做任何一家公司,恐怕都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可谁也没想到,丁某收到开除通知后,不仅没有认栽,反而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他在仲裁申请里说,自己并不是旷工,而是按照上司王总的指令行事,王总让他“滚蛋”,就是让他离开公司,他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他,完全没有道理。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公司方表示,王总说的“滚蛋”只是气话,是当时吵架时的情绪宣泄,并不是真的让丁某离开公司、不再来上班,丁某作为老员工,理应明白这是气话,不该当真,更不该擅自离岗半个月。
而丁某则坚持认为,上司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说的话就代表公司的指令,他没有理由不执行,自己不存在旷工行为。不过,仲裁委员会最终没有支持丁某的主张,认为丁某擅自离岗半个月,已构成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仲裁败诉后,丁某并没有放弃,他觉得自己有理,不甘心就这么吃了亏,于是又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判决公司支付自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依旧各执一词,争论的核心还是那句“滚蛋”到底是气话,还是公司的明确指令。
一审法院认为,丁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总说的“滚蛋”是让他滚出公司、不再上班,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丁某作为劳动者,应当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擅自离岗半个月构成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于是判决驳回丁某的诉讼请求。
丁某还是不服,又提起了上诉,这起看似简单的职场纠纷,一路走到了二审法院,而二审的判决,彻底反转了局面,也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二审法院审理时,调取了更多细节证据,发现丁某离开公司的半个月里,公司从未主动要求丁某返岗,也没有因为他不到岗而做出任何提醒或处理。
更关键的是,丁某曾在离岗半个月后,和妻子一起回到公司,找到王总要求继续上班,可王总却让他“回去等通知”,始终没有明确告诉他到底能不能上班、什么时候上班。
就是这个细节,成了案件的转折点。二审法院认为,丁某之所以半个月没上班,并非故意旷工,而是因为公司的指令不明,他将王总的“滚蛋”理解为不让他上班,之后要求返岗又被要求“等通知”,这种情况下,他未提供劳动的责任不在自己,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正好是十五万九千八。
一句随口的“滚蛋”,原本只是气头上的宣泄,谁能想到,最后竟让公司付出了近十六万的代价。
可能有人觉得丁某太较真,也有人觉得公司管理有漏洞,毕竟职场里难免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可就是这一句没经过大脑的话,引发了一连串的纠纷,最后闹得两败俱伤。
其实这起案件里,藏着很多职场人都会遇到的疑问,上司的气话到底算不算指令?员工该如何判断?公司又该如何规范管理、避免类似的麻烦?
大家不妨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如果你是丁某,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老板,又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