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0日起,济南市实施楼市19条新政。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本次政策调整将物业费、取暖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满足缴存人日常住房消费需求。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取暖费,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分别不超过2500元和3000元。当年未提取的,次年不累计。因系统开发原因,物业费提取将于2026年6月15日开通,取暖费提取将于2026年9月1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大厅、“爱山东”App济南公积金专区在线办理。详情>>-app/#/content?catid=39&id=5245856(编辑: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