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
江苏七旬秦阿姨因无法忍受与儿媳的同住矛盾,在起诉后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确认对70㎡小套房屋享有独占、排他的居住权直至去世,儿媳和孙女需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复盘
• 争议根源:秦阿姨早年放弃两套拆迁安置房的继承权,换取了终身居住权,但与儿媳、孙女同住120㎡大套期间,因生活作息、物品摆放等琐事爆发激烈矛盾。
• 儿媳抗辩:以对老宅有翻建贡献、日常照顾过老人为由,反对老人独占小套房屋居住权。
• 法院判决依据:老宅最初属于秦阿姨本人,其对房屋形成有重要历史贡献;秦阿姨放弃大套居住权换取独居权利,既符合最初关于居住权的约定,也满足了老人安享晚年的合理需求。
此案推翻了“给老人一个房间即尽到赡养义务”的传统观念,明确了居住安宁是老年人生活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想避免类似纠纷,我可以为你梳理一份家庭房产约定模板的关键条款,需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