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一女子本来跟男友订婚了,没想到男友却把其他女人领回家过夜,事后男子还把用过的避孕物丢在了家里。第二天,女友看到这个避孕物,当时就怀疑男友肯定背叛自己了,一气之下就回了娘家。没想到婆婆不仅不责怪儿子,反而说女子骗婚,说女子骗走了19万元的彩礼钱,还有5万元的“三金”钱,现在却不肯结婚了。
这哪里是订婚,这分明是往人家姑娘心口上捅刀子。你背叛在先,还指望人家忍气吞声当什么都没发生?
更恶心的是这位婆婆,儿子把狐狸精领回家,她装瞎,儿媳妇被气走,她倒跳出来算账了。24万块钱是命根子,那姑娘两年的青春和真心就不是东西了?
男方的逻辑简直荒唐透顶:我出轨了,但你要原谅我,不原谅就是骗婚。这种强盗思维,谁给你的底气?
说句扎心的,这姑娘还算幸运的。婚礼办了,同居两年,该付出的真心一点没少。要不是那个用过的避孕套,她可能还蒙在鼓里,嫁给一个根本不配拥有她的人。
愤怒归愤怒,这事儿最后还得靠法律撑腰。
去查查最高法2024年2月施行的彩礼新规,心里就有底了。法律不再一刀切地认为“没领证就得全额退款”,而是要掰扯几个关键点。
同居时间多长?像这事儿里的姑娘,在男方家洗衣做饭付出了整整两年,这不是闪婚闪离,这是实打实地过日子。
谁才是过错方?男方出轨被抓现行,证据确凿,这是导致婚约破裂的直接原因。不管是法官还是街坊邻居,心里都有一杆秤。
钱花哪去了?19万彩礼在同居两年间,多半用于了共同生活开销。法院审理这类案子时,会把这些实际消耗扣除掉。
有个细节特别讽刺。女方一直拖着没领证,是因为男方死活不肯去做婚检。现在看来,哪是不肯做婚检,分明是不敢。身子骨脏了,自然心虚。
法院的判决很公道。考虑到两人同居两年,男方又是出轨的过错方,所以19万彩礼和那个名牌包不用退;但5万块的“三金”,因为没有实际消耗,判给了男方。
虽然很多人觉得三金也不该退,但法律讲究平衡,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狠狠打了那对母子的脸。
我也想借这个机会跟所有正在谈婚论嫁的姑娘说几句。
别心疼那点婚检费,几百块钱买不来一辈子的安心。一个连婚检都不敢做的男人,十有八九身体或者心理有见不得人的毛病。
遇到这种离谱的事儿,千万别一个人扛着。这姑娘做得对,拍视频留证据、直接回娘家,干净利落。现在的法律越来越完善,专治各种不要脸。
彩礼高低不是婚姻的保障。能把那个用过的避孕套随手扔在垃圾桶等你看见的男人,给再多钱也不能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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