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我接待了一个来访的民办学校的老板,
这个老板,在某地注册了一个公司,
投资了一些钱,
以公司的名义,创办了一所营利性民办高中。
这些年来,学校发展很好,
这个老板,也是春风得意。
他说,按国家规定,
营利性学校,是可以分红的,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
就可以合法、合规的分红。
他说起来头头是道。
我告诉他,
营利性学校,也是学校,
是学校,都有公益的属性。
法律允许你分红,
但是,社会道德、公德和良心,都不允许!
我说,你想一下,
即使你一切符合法律法规,
但是,分红时,你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
也需要向社会公示。
即使政府部门同意,
当你向社会公示时,
这些家长、这些孩子,还有社会的舆论,
如何吃得消?
再说,教育,是需要情怀的。
你如何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