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职还预约复出?两天后,真相浮出水面
这几天,A股出了一桩教科书级别的公司治理案例。
4月20日一大早,智度股份和国光电器的董事长、总裁陆宏达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理由是,身体原因,并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处理。什么重要事情?没说。辞职之后是不是就彻底退出了?也不。两家公司的公告都明确写着一句话: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顾问,并期望一年以后能再争取担任董事长职务。
辞职当天,公司电话无人接听,只回应,一切以公告为主。
两天后,真相浮出水面。媒体曝光了美国佛罗里达州法院文件,指控陆宏达在美国涉嫌强奸一名27岁女性。公司美国分支机构被提起连带责任诉讼,文件明确指出陆宏达为智度股份董事长。这意味着,早在4月20日陆宏达辞职之前,美国法院在2026年2月已签署相关裁定文件——两家公司在公告里,对这一切只字未提。
你发现了吗?这就是一个经典的知情避险操作。出了大事,先把董事长辞掉,把身份从现任董事长变成离职顾问。等舆论炸锅的时候,他已经不是现任董事长了,对公司品牌的伤害就被隔离了一层。
但他辞得并不彻底——留了顾问身份,留了一年后争取复出的口子。辞一半,留一半,进可攻退可守。
这个案例的价值,不在于案件本身的离奇程度,而在于它把2026年A制度变化——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从政策文件变成了现实考题。
一、新规之下,辞了职也跑不掉
2025年10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了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做了三件很关键的事:
第一,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将离职环节正式纳入公司内控体系。
第二,全面规范董事高管的任职、履职、离职全流程,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责任,防范不适格主体任职,从源头堵住带病上岗。
第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同时还建立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即便离职退休,违法违规期间的绩效薪酬也可追回。
以前上市公司高管出了事,一纸辞职报告就能切割干净。新规之下——辞了职也要追责,退了休也要追薪。辞职就能一走了之的时代,结束了。
二、信息披露的三重疑点
用新规的尺子量一下这件事,监管部门至少会关注三个直击要害的问题:
第一,尚有其他重要事情要处理,到底指什么? 公告里用了这个模糊表述,如果公司当时已经知晓美国诉讼的存在,这个表述是否构成对重大信息的刻意隐瞒?
第二,一年后争取复出这个约定,合规性何在? 新规明确要求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此人当前正面临美国司法调查,接下来一年是否可能被正式起诉?是否仍满足适格主体的定义?
第三,谁替代董事长行使职责? 一人同时担任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现在整个高管层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离职,谁来稳住局面?
三、两家公司的基本面底色
国光电器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3亿元,时隔六年再现年度亏损。
有意思的是,2024年公司业绩已经开始下滑,陆宏达的薪酬反而逆势涨到300万元,同比涨了200万元。2025年公司亏了一个多亿,他依然拿了280万。业绩不行,薪资照涨,激励约束机制形同虚设——新规说要薪酬与业绩匹配,这两家公司显然没做到。
四、更深层的治理拷问:一人身兼两家董事长
陆宏达一人同时担任两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长,国光电器和智度股份还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光电器9.57%股份。一人统管两家、两家互持股份,治理边界本身就很模糊。当个人出现法律风险时,风险会沿着这条交叉持股的链条向两家公司同时传导——美国诉讼中被连带起诉的正是智度股份的美国分支机构。
A股三十多年,辞职就是切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惯例。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把离职环节正式纳入公司内控体系,这是一次根本性的制度升级。
这条公告的真正看点不在案件本身——案件仍在调查中,真相如何,还没有定论。真正该追问的是:当一家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人事变动时,公众能相信公告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吗?如果第一批判断依据本身就有瑕疵,所有后续的投资决策就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大厦。
陆宏达能不能一年后重返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岗位?新规之下,这不再只由他自己说了算——提名委员会要审核,监管部门要调查,美国司法程序要推进。这三把尺子同时量下来,才是这件事最终的答案。
你认为"辞职担任顾问、预约一年后重返"这种操作,在新《治理准则》下还有生存空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