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周六晚上出来了。老胡个人认为,警方促使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同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男子处以行政罚款,这个结果是妥当的。那名男子在车站吸烟显然违反了《控烟条例》,女子劝阻他吸烟,最后发展成双方轻微摩擦,以调解方式结束此案,总体上我认为是合适的。
然而,事情的过程被女子描述出来,引发广泛质疑。特别是该女子声称被要求将“内裤扒到膝盖以下检查”。而在此案并无导致拘留情节的情况下,这样的“人身安全检查”是否必要,公众有疑虑。
老胡认为,深圳警方有必要对是否真的对该女士做了“内裤扒到膝盖以下”检查,以及这种检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做出说明。那对维护深圳警方的形象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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