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小老板为了给员工发工资,从银行取出38000元现金放在车内,他以为很安全,于是和朋友喝茶去了,回来的时候,在车边捡到300元,他开心的以为今天运气好,发动汽车的时候傻眼了,车内有明显的作案痕迹,38000元现金不见了,吓得他连忙报警,才知道刚刚的300元是小偷遗落下的零头。警察神速,虽然作案有非常专业的工具和隐蔽性,还是连夜把犯罪嫌疑人抓获抓获。
小老板最近遇上的事,说起来像个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
他开了个小加工厂,眼看着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怕线上转账要手续费,也有几个老员工习惯拿现金,他特意提前半天去银行取了三万八千块钱,用个黑色塑料袋包着,随手就放在了副驾的储物箱里。
刚好这时候朋友喊他去附近的茶馆喝茶,他想着车就停在茶馆门口的公共停车位,大白天的人来人往,锁好车肯定没什么问题,揣着钥匙就上去了。
两个人聊了两个多小时,他下楼往车边走,脚边刚好飘着三张红色的钞票,他当时还挺高兴,心想今天这是走了什么好运,出门还能捡着钱,弯腰捡起来塞到口袋里,拉开车门就打算往家走。
结果钥匙插进去拧动的瞬间,他眼角余光扫到副驾的储物箱大敞着,里面放的文件和杂物被翻得乱七八糟,他心里“咯噔”一下,赶紧伸手去摸,那包用塑料袋裹着的三万八千块钱早就没了踪影。
他刚才捡钱的那点高兴劲瞬间凉透了,再看车门的锁孔,周围有明显被工具撬动过的划痕,明显是遭贼了。
他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捡的那三百块钱哪是什么好运,分明是小偷翻钱的时候不小心掉出来的零头,人家拿了大头早就跑了。
他赶紧拿出手机报警,说那是厂里二十多个工人等着发的工资,要是找不回来,这个月工人的生活费都要受影响。
民警接警之后立刻调了周边的监控,发现他上楼之后没多久,有个戴帽子口罩的男子在他车周围晃了好几圈,拿着个专门的开锁工具,十几秒就把车门弄开了,翻到钱之后立刻揣着包走了,全程都没露脸,反侦察意识特别强。
不过警方顺着他逃跑的路线一路追踪,连夜跨省把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核查中。
这可把小老板吓出了一身冷汗,说以后再也不敢把大额现金放车里了,哪怕停在再热闹的地方也不行。
这事说起来也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车还是家门,都不是绝对安全的保险柜,大额现金或者贵重物品最好随身带,别图一时省事给小偷留可乘之机。
真要是遇上了盗窃,也别慌,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现在监控覆盖全,小偷跑得再快也躲不过追查。
另外也得劝那些动歪心思的人,现在到处都是天眼,偷来的钱根本捂不热,伸手必被抓,与其琢磨着不劳而获,不如踏踏实实干点正经工作,不然最后钱没捞着,还要蹲局子留案底,这辈子都受影响,完全是得不偿失。
其实这事说穿了就是双方都犯了糊涂:小老板这边是心太大,三万多的工资款说扔车里就扔车里,真以为锁了车就进了保险柜?
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觉得大白天人多,小偷不敢动手,可你永远不知道盯着这些空子的人有多猖狂。
真要是这笔钱没追回来,工人工资发不出,耽误的是一大家子的生计,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再看那小偷,也是蠢得离谱,以为拿着个专业工具,捂得严严实实就能跑得掉?
现在大街小巷全是监控,别说你偷了几万块,就是拿瓶水都能顺着轨迹把你揪出来,放着正经活不干,偏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最后钱没花出去人先进去,留了案底以后找工作、考学都受影响,纯粹是捡芝麻丢西瓜。
其实这种事本来完全可以避免,咱们普通人多上点心,贵重物品别往车里放,哪怕离开十分钟都别嫌麻烦随身带着,就断了小偷的念想。
真遇上被盗也别认栽,第一时间报警,现在警方办案效率高,只要留好证据,大多都能把损失追回来。
也劝那些动歪心思的人,别觉得偷点东西是小事,真犯了法,怎么算都不划算。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次案件中,嫌疑人盗窃的38000元属于“数额较大”范畴,且使用专业工具撬锁作案,主观恶意明显,即便赃款被全部追回,也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也警示公众,盗窃行为无论是否得手、是否退赃,都逃不过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