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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保护动物再被盗猎,最高达7000多只!2026年4月17日,四川省内江市

“三有”保护动物再被盗猎,最高达7000多只!

2026年4月17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收购中华蟾蜍案件,查获活体中华蟾蜍共计7876只,涉案价值约7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该案是西南地区近年来查获数量较大的非法收购“三有”保护动物案件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西南地区

一、案件经过

清晨接警,现场查获4月17日5时许,威远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界牌镇农贸市场秧苗售卖点附近有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到场后,在一辆长安面包车内查获22个编织袋,袋内共装有活体中华蟾蜍2546只。现场控制嫌疑人陈某(收购方)。

循线追踪,再查窝点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内江市中区警方进一步侦查,于当日20时许在内江市中区和平街农贸市场一处仓库内,再次查获非法收购的中华蟾蜍5330只,并抓获上游供货方唐某某。

二、涉案物种与法律地位

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属于国家保护的 “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严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

三、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及2022年两高司法解释,非法狩猎或收购"三有"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属"情节严重"。本案涉案价值约78万元,远超该标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生态意义

中华蟾蜍在农田生态系统中具有控虫作用,属于天然害虫天敌。大规模非法猎捕或收购会破坏局部地区生态平衡,可能导致农田害虫数量上升,进而增加农药使用量,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影响农产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近年来,四川、山东、西北等地均有非法猎捕蟾蜍案件被查处,反映出该类行为具有一定普遍性。

五、后续处置

威远县公安局联合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全部7876只中华蟾蜍带至适宜生存的野外湿地或山林边缘进行进行放生。

六、案件警示

本案提示,部分不法分子受蟾酥、食用等非法利益驱动,形成了野外盗捕、本地收购、跨区域贩卖的黑色产业链。同时,社会公众对“三有”动物的法律保护地位认识不足,也是此类违法活动频发的原因之一。

除中华蟾蜍外,青蛙、麻雀、壁虎等常见“三有”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非法猎捕或交易达一定数量即构成刑事犯罪。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

(图片来源:威远警方)

文/Rachel Liu审/Mandy

参考文献网页链接 7876只中华蟾蜍获救放归自然 内江威远上演“癞疙宝大营救” 网页链接 长期收购、加工、出售长江沿岸两栖动物形成产业链 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