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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一小区地下车库,凌晨一辆新能源车起火,引燃周围6辆车,以及消防设施等财

福建南平,一小区地下车库,凌晨一辆新能源车起火,引燃周围6辆车,以及消防设施等财物,共计损失高达几百万元,更要命的是车主未买商业保险,也没有能力支付这巨额赔付,其他业主已经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幸好无人员伤亡,但是网友纷纷言道:买保险不是怕一万,而是怕万一。

这起地下车库失火的事,最近在当地业主群里传得沸沸扬扬,不少车主看完都赶紧掏出手机查了查自己的商业险到期没,生怕自己哪天也遇上这种糟心事。

事情发生在当地一个建成没几年的小区地下车库,那天凌晨不少业主睡得正熟,突然听见小区警报响,物业在群里疯狂@所有人,说地下车库起火了,停在附近的车主赶紧下来挪车。

等大家穿好衣服跑到车库的时候,火已经烧得挺大了,最先起火的是一辆新能源汽车,整个车头都被火焰裹住,旁边停着的几辆燃油车也被波及,车身烤得变了形,车库里的消防管道、墙面照明设备也被烧得七零八落,浓烟滚滚的。

等消防队员赶过来把火扑灭,大家凑过去清点损失,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除了最先起火的那辆新能源车彻底报废,周围还有6辆车被不同程度引燃,有的烧得只剩个架子,再加上车库里烧坏的消防设施、墙面地面维修费用,杂七杂八加起来损失高达几百万。

更让人头疼的还在后面,起火的新能源车车主被找到之后,大家才知道他只买了个交强险,商业险早就到期了没续上,面对这么大一笔赔偿款,车主直接表示自己家里条件普通,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相当于这笔损失他压根赔不起。

其他被烧了车的业主也没办法,总不能自己平白无故承担损失,只能纷纷去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先由保险公司把修车或者购车的损失赔给自己,后续再由保险公司去找起火车主追责。

目前起火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到底是车辆本身质量问题,还是车主私自改装、停车时操作不当,还得等官方的最终通报,幸好这次火灾发现得早,地下车库当时也没有逗留的人员,才没闹出人命,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这事被传到网上之后,网友们讨论得特别热闹,最集中的说法就是“买保险真不是乱花钱,怕的就是这种万一”。

平时大家总觉得自己开车小心,不会出什么事,每年几千块的商业险交着心疼,可真遇上这种意外,要是没保险兜底,普通家庭根本扛不住这么大的损失。

也有人说,现在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车主除了要按时上保险,平时也要多留意车辆的状态,定期做检查,停车的时候尽量别挨着特别贵的车,真要是出点事,赔都赔不起。

说到底,保险就是买个安心,平时看着没用,真遇上事的时候,才知道它能帮你扛多大的风险。

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其实是,本来好好停在车位上的车主,啥错没犯,平白遭了无妄之灾,要是没买保险,这笔损失真不知道找谁哭去。

其实平常不少人买保险都存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开车稳、停得也规矩,出事的概率太低,每年几千块商业险交出去像打了水漂,可真遇上这种飞来横祸,就知道那几千块花得有多值。

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普及,好多人对这类车的风险认知还没跟上,觉得和燃油车没啥区别,却忽略了电池一旦起火,蔓延速度快、波及范围也大,真出了事根本不是小打小闹。

别说普通家庭赔不起几百万的损失,就算能赔,折腾好几年的功夫成本也没人受得住。

所以不管开啥车,保险该上就得足额上,平时定期检查车辆状态,别省那点小钱最后吃大亏,真出了事连累别人也坑了自己。

另外也得给所有车主提个醒,停车的时候也尽量多留个心,别为了省几步路就乱停在消防通道,万一真出事故,不管是救险还是追责都麻烦。

咱们普通老百姓过日子,本来就经不起啥大折腾,多上点心、多份保障,总比出事了再后悔强。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案件中,若最终调查认定新能源车车主对火灾发生存在过错(如未尽车辆维护义务、违规改装等),就需要对其余车主及物业的损失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向被侵权车主赔付后,有权依法向其进行代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