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半年前,吉林省的陈冰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她的存款丢失不久后,涉事银行的储户王凤女士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存在该行的800万存款去向不明。
有网友表示:这个债务关系要搞清楚,储户把钱存银行,是储户跟银行的合同关系,银行应该保管好,钱在银行被员工转走,是银行的钱被盗了,应该是银行跟自己员工的事情,应该银行先赔付给储户,银行再起诉内部员工。
钱只是存到银行,银行没有义务帮你看管,至于丢了被员工拿走了你自己想办法或者报警能不能找回来看你造化。
王凤女士没有丢钱,王女士的钱是存在银行里,被盗走的是银行里的钱,是银行自己内部的管理问题,储户没有权力监管银行的内部管理,也没有责任追责银行内部的盗贼。
我们存款,相当于是跟银行签订的合同而不是个人,如果工作人员挪用,应该由银行赔付,然后银行再找工作人员索赔,这话没毛病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