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算是开了眼了,加起来都125岁的两个人,在香港长洲码头直接把老脸扔在地上踩。
63岁的男方跟62岁的女方,在游客扎堆、到处都是小孩的码头,硬是搞出了一出毫无底线的不雅戏码。
视频传出来后,网友三观都碎了一地。
到了法庭上,这两位倒是挺会找台阶,异口同声说“喝多了,没控制住”。
我觉得这借口找得实在拙劣。
酒喝多了顶多是躺大街上呼呼大睡,哪能精准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伤风败俗的事?
真以为年纪大了,走到哪都能拿“老”字当免罚金牌?
香港的法律可不吃倚老卖老这一套。
只要“有违公德罪”的锤子落下,最高能判7年。
就看5月12号怎么判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