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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最终发生了!”陕西安康,一男子把11岁儿子,送到校外托管班写作业。儿子却晚

“悲剧最终发生了!”陕西安康,一男子把11岁儿子,送到校外托管班写作业。儿子却晚上7点多在河里溺亡,儿子死前,把所有文具送给同学,还说“反正也用不上了”。而儿子出事一个半小时,托管班竟然没发觉,男子怒了,他觉得儿子一定在托管班遭遇了什么。

赵先生离婚了,儿子抚养权给了他,他一边打零工养活儿子,一边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还有学习,总是有些力不从心。

2026年4月下旬的一天,他分身乏术,怕儿子贪玩不写作业,就把儿子送到托管班。

两人说好,等他9点忙完,儿子也写完作业了,他就去接儿子回家。

赵先生临走前,还叮嘱孩子好好写作业。谁都没料到,这趟送孩子去托管,成了父子俩最后一面。

晚上9点,赵先生说话算数,他来到托管班,让老师把儿子叫出来,老师找遍托管班的角落,才发现没有儿子的影子。

老师这才惊讶的发现,他儿子晚上7点37分,去外面的打印店打印作业,竟然一直没回来。

赵先生心里咯噔一下,又充满了愤怒,已经一个半小时了,这黑灯瞎火的,儿子不会遭遇不测吧?

这么晚了,托管班为啥让儿子独自出去打印作业,而且,这么久了没回来竟然不知道,太不负责任了。

据托管班其他学生说,孩子出门前没闹没吵,反倒把自己平时用的笔、橡皮、练习册全塞给了身边的同学,嘴里念叨着“反正也用不上了”。

周围都是差不多大的孩子,没人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托管班的工作人员也没当回事,只当是小孩闹着玩,连问都没多问一句。

整整一个半小时,托管班没发现孩子没回来,既没出去找,也没给家长打个电话说一声,这是何等的失职?

直到9点,赵先生准时来接儿子,托管班才发现儿子没回来,如果他不来,对方还没意识到不对劲。

赵先生当时就急了,立刻报了警,搜了整整10天,连无人机和搜救犬都用上了,最后在汉江下游的水域找到了孩子的遗体。

当地警方后来发了通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确认孩子是自己走到河滩后落水的,具体落水原因还在查。

可这事越想越让人堵得慌,孩子那句“用不上了”,本来就是明明白白的求救信号。

但凡托管班的人多留心一点,多问一句,或者别让这么小的孩子晚上独自出门,说不定这事就不会发生。

这孩子本来就成长在离异家庭,平时家长忙,缺的就是关注和疏导,托管班这次不负责任的安排,和对异常信号的漠视,等于直接把孩子推到了危险的边缘。

现在不少家长忙起来,就把孩子往托管班一扔,以为交了钱就有人好好管。

可这起事件明明白白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对孩子的照护,容不得半点敷衍,那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异常举动,说不定就是孩子在喊救命。

说实在的,这事最戳人的地方就是“本来可以避免”。

托管班收了钱就得担起责任,让11岁孩子晚上独自出门本身就心大。

看见孩子反常送东西、说怪话还不当回事,这不是粗心,是根本没把孩子的安全和情绪放在心上。

家长也难,忙生计顾不上孩子才找托管,结果花钱买了个放心的假象。

说白了,不管是托管还是家长,对孩子的照看真不能只盯着作业写没写完,情绪上的小苗头、安全上的小漏洞,但凡漏了一个,最后悔都来不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托管机构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既违规安排未成年人夜间独自外出,又没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情绪与失联状态,存在明显过错。

托管班应当就孩子溺亡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职情形,还可能面临行业禁入等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