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儿:感谢不养之恩。
20年前,她为了生儿子,将女儿送给远房亲戚收养,如今女儿21岁,一年能挣60万,她却因儿子结婚需巨额费用,想认回女儿并让她承担费用。
这位女士称,当年家里经济条件较差,为了生儿子,把女儿送给了结婚五六年都没孩子的远房表姐。这些年她和女儿没有联系,前段时间刷到女儿的自媒体账号,发现她一边上大学一边做自媒体,已有100多万粉丝,一年能挣60多万。
而她的儿子却不让人省心,在上技校时让女同学怀孕,对方要求给28万彩礼,还要买一套首付30多万、全款100多万的房子。她和丈夫这些年没什么积蓄,丈夫一个月工资七八千,吃吃花花就没剩下多少,还欠了20多万贝者债,对方甚至说要丈夫一条腿。
于是,她想到了现在事业有成的女儿,认为女儿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还养了一个月,想让女儿承担儿子结婚和丈夫欠的那些费用,总共50多万,这大概是女儿一年的收入。
但当她找到女儿时,却被一口回绝。女儿表示自己只有养父母,和亲生父母没有任何关系。律师指出,由于当年办理了正规的收养手续,从法律上来说,这位女士已经不是女儿的母亲,女儿也没有义务承担她的儿子和丈夫的那些费用。律师进一步解释,收养关系一旦形成,亲生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就已断绝。
律师直言,当初为了生儿子送走女儿,如今儿子不争气、丈夫也不争气,反倒是被收养的女儿过得很好,这是人家养父母培养的好,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劝她以后不要去打扰女儿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