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邻居阿姨79岁了,老伴在20年前去世了,她一个人居住在自己的这套房子里。
房子在城市的核心地段,靠着公园,靠着学校和医院,菜市场,这是老伴当年单位的家属院。
她一个人生活也习惯,生活井井有条。周边的邻居也都很照顾她。可是这次她女儿的回来打破了一切安宁。
当年为了以后处理房产容易,早早地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了。
她女儿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窘迫,既要工作,又要养孩子,压力很大。
这次回来直接说要卖掉这套房子,然后把她送去养老院或者和她一起去住。
她要把房子卖掉去郊区租套便宜的,然后她去了还可以帮她看孩子。
她彻底伤心失望了……
但是房子不在她名下,她也没有权利阻止女儿。
真的很遗憾,儿女们没有现实压力时是好孩子,一旦有了现实压力,首先想到的是牺牲自己父母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