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外省男子二婚在2012年和同为二婚的北京女子结婚,男子非常珍惜这段感情,所以婚后放弃工作,全心照顾家庭以及生活无法自理的岳父,到了2020年9月,女方承诺每月给男子3000元作为生活开支,然后再为男子办理北京户口,并且立了手写字据,在男人看来,只要大家能够相互和谐生活,也无所谓,但是到了2023年10月,女子却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被法院驳回,可是到了2025年,女子又起诉离婚,这下男子不愿意了,为了这份感情,自己这十几年的付出,算什么,离婚可以,必须赔钱。
2012年,在北京打拼的外地男子和同样是二婚的北京女子结了婚,前一段婚姻的遗憾让他格外看重这个新组建的家,思来想去干脆辞了原本的工作,一门心思扑在家庭上。
平时家里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全是他包圆,女方父亲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擦身、喂饭、翻身这些护理的活他也全揽了下来,从来没喊过累。
日子就这么安安稳稳过了八年,2020年9月的时候,女方主动跟他提,说这些年他为家里付出不少,之后每个月给他打3000块当生活费,还答应帮他把北京户口办下来,怕他不放心,特意手写了一张字据摁了手印。
男子看着字据心里也踏实,觉得自己这些年的付出对方都看在眼里,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之后也照旧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没多问过户口和钱的事。
谁知道2023年10月,女方突然到法院起诉离婚,说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过不下去了。
男子当时根本接受不了,自己这些年为了这个家连工作都丢了,怎么说散就散?
最后法院判定两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驳回了离婚申请。
男子本以为经过这件事,两个人还能接着好好过日子,回家之后也还是照常照顾老人、操持家务,没想着给自己留后手。
到了2025年,女方再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态度比上次坚决得多,摆明了就是非离不可。
男子这下彻底心凉了,他不是揪着这段婚姻不放,就是想不通自己这十三年的付出到底算什么。
当年为了照顾家庭辞了工作,现在年纪大了也找不到合适的活,之前女方说好的生活费和落户,到离婚的时候一样都没兑现。
他也想通了,婚可以离,但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
这么多年他照顾家里、伺候老人,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发展,这些不能就这么算了。
他把当年女方手写的字据、这些年照顾老人的就医记录、家里的缴费凭证全都整理了出来,要求女方对他这么多年的家庭劳动付出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该他得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中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本次案件中,男子婚后十几年辞工照料失能岳父、承担全部家务,属于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一方,女方此前手写的承诺字据也能作为佐证,男子主张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婚姻存续时长、双方经济能力等确定具体补偿金额。
最后法院判决女子向男子支付50万元经济补偿,既认可了徐某家务劳动的价值,又兼顾了公平与实际履行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