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非常不解的疑问:捡了贵重物品交店家,真的是最优选择吗?
武汉七岁男孩捡了“绿水鬼”交妈妈,妈妈转交给店主,看似稳妥,其实暗藏法律风险,根据《物权法》,捡到遗失物应交公安部门,店家虽有保管义务,但如果期间腕表损坏或丢失,责任划分会很麻烦。
我觉得母子俩的善良值得肯定,但处理方式可以更稳妥,直接交警方,既能更高效找到失主,也能避免店家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岂不是两全其美?
有网友说“原来还有这讲究,以前都以为交店家就行”,确实很多人不懂这些法律细节,普及相关常识很有必要。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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