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30号,上午十点多,东山路那片老居民楼里,崔某被杀了。
现场没翻东西,没留指纹,连洗手盆里血水都拍了照——他早学会怎么擦干净自己。
法医报告写她身上22处刀伤,全在前胸,不是乱捅,是顺着什么路线划的。
双乳、双手、外阴,三处被整块割走,一样不少。
这事儿他之前没干过,之后也没再干过。
查案卷发现,1998年他连杀四个人,节奏越来越快,到崔某这儿突然“齐活”了。
年龄对得上,身份是国企职工,住的地儿是城里最平常的巷子。
杀完他就回小卖部卖烟,跟没事人一样。
后来DNA技术进步,2016年抓到他时,家里衣柜顶上还压着当年带回去的一小块布。
布早发黄了,边角卷着,像被攥过很多次。
他认了,说得挺平淡,说“那时候就想着,得把该拿的拿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