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卖员在送外卖时,发现有一户人家着火了。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拿起楼道里的灭火器冲上去,成功将火扑灭。
众人目睹了外卖员的英勇行为,纷纷为他点赞。
这时,物业工作人员找到外卖小哥,要求他支付50元的灭火器使用费。
外卖小哥表示,自己是见义勇为,还要自掏腰包,实在是不近人情。
物业工作人员则称,灭火器是他们购置的,谁使用就得谁掏钱。
无奈之下,外卖小哥支付了50元的灭火器使用费。
我认为,物业公司不应让外卖小哥支付灭火器使用费,这会极大地挫伤做好事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了好事还要倒贴50块钱,既不合常理,也不符合人情世故。
你认为物业工作人员该不该收外卖小哥这50元的灭火器使用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