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性不改!湖北麻城,一男子结婚后,与岳父母共同出资,盖了300平的房子一起居住。可时间一长,男子竟多次当着岳父母的面,殴打妻子,妻子为了家庭忍气吐声。
直到妻子被打断3根肋骨、2根横突骨,已经构成轻伤二级后,这才忍无可忍报了警,并起诉离婚。万万没想到,男子虽然同意离婚,却让女子赔他50万!网友:简直岂有此理!
很多人看到这条新闻第一反应是:50万,这人哪来的底气?但在法律层面,这个要求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先说杨先生打人这件事本身。刘女士被打断3根肋骨、2根横突骨,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按照司法部2013年正式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就构成轻伤二级,六处以上才到轻伤一级。
很多人觉得这个标准太宽松,但换个角度看,轻伤在法律上已经越过了"罪与非罪"的那条线。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打人打到骨折,不只是离婚的问题,杨先生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也是为什么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会被称为一个历史性节点。在这部法律颁布之前,家暴在很多人眼里还是"两口子的事",警方出警后也往往以调解收场。
该法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7号主席令颁布,共6章38条,明确规定以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身体或精神伤害的,均属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必须出警、取证、协助鉴定伤情。
该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受害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必须作出裁定。
杨先生多次当着岳父母的面动手,岳父母眼睁睁看着女儿挨打,刘女士一退再退,忍到骨折才报警。这段婚姻里,刘女士付出的代价已经够重了。
离婚财产,这套300平的房子,是刘女士和杨先生加上岳父母共同出资建造的。按照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须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对有家暴行为的施暴方,法院可以酌定少分财产。
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确,涉及双方父母出资建造的房屋,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离婚过错等因素。
杨先生不仅没有多要的资格,依法反而可能分得更少。
至于刘女士,《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物质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能提出索赔的那一方,应该是刘女士,而不是杨先生。这起案件的走向,还在法院手里。杨先生要50万的底气从何而来,刘女士最终能拿到什么,眼下都还没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