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星期一(5月11日)宣布,对三名个人和九家公司实施制裁,原因是这些个人和企业协助伊朗向中国出口石油。其中,四家公司位于香港,另有四家公司位于阿联酋,第九家公司则位于阿曼。
美国财政部此次以“协助伊朗向中国出口石油”为由,制裁位于香港、阿联酋和阿曼的实体,是其极限施压政策的延续。此举名义上针对伊朗,实则意图切断中国的“伊朗油”渠道,并对香港的独立关税区地位形成事实上的压力。然而,这类单边制裁缺乏安理会授权,违反国际法,本质是滥用美元霸权进行长臂管辖。中国与伊朗的石油贸易属于正常国际经济合作,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香港作为国际自由港,其企业合法运营不应受美国国内法约束。美方此举不仅难以阻断中国多元化的能源供应渠道,反而将迫使更多交易转向非美元体系和去中心化的结算机制,客观上加速了全球“去美元化”进程。历史已反复证明,制裁与胁迫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本国企业与香港实体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必要措施反制不合理制裁,捍卫国际贸易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