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女子是合唱团成员。因演出需要,女子与网上售卖礼服的商家协商,询问能否赞助一件礼服。
商家明确表示不赞助。
女子下单购买礼服,参加完演出后,以礼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
平台予以同意。商家收到退回的礼服后,发现吊牌和防盗扣都没了,衣服明显被穿过。
商家查看女子的朋友圈,发现她穿着这件礼服参加了演出。
商家联系女子,女子却直接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商家把此事发布到网上,众多网友看到后纷纷批评女子的行为。
女子在网上发布声明,称这只是她与商家之间普通的质量纠纷,商家不应将此事发到网上,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我认为这又是一起白嫖事件。女子就是利用平台的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占商家便宜。
平台不应为让消费者满意而放松退货标准,使商家承受更大损失。
前段时间,有女子花190元从网上买了榴莲,自己吃完后,从网上下载发霉榴莲的图片,在平台申请仅退款。
商家咽不下这口气,开车1600公里到女子住所搜集证据报警。经调查,是女子弄虚作假,女子需承担商家所有费用,还被拘留。
有些人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从网上买衣服穿两天就退,这种行为会大幅增加商家成本,影响商家与顾客的关系,实在不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