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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恋爱!广西南宁,凌晨时分21岁的花季少女躺在冰冷路面上,她的双胞胎姐姐被砍

要命的恋爱!广西南宁,凌晨时分21岁的花季少女躺在冰冷路面上,她的双胞胎姐姐被砍伤昏迷,而凶手是她认识三个月的网恋男友。出事前几小时前她们才刚刚报完警,但都没有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家属起诉民警存在失职。

近日,红星新闻报道了这一案件。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21岁的何婷婷和何敏。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姐妹花,两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人见人爱,姐妹俩是爸爸妈妈的暖心小棉袄,也是他们的小骄傲。

两人长期单独在南宁居住,而他们的父母则一直住在老家。因为刚刚成年不久,父母对于他们在外的安全问题一直非常关注。

但是,何爸和妈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捧在手心上的掌上明珠现在一个躺在重症监护室内,一个躺在冰冷的太平间。

这让老两口几乎悲痛欲绝,造成今天的这个局面,罪魁祸首就是妹妹何敏交往的那个网恋对象林某。

两人是从网上相识,因为林某比妹妹的年纪大一些,社会经验比较丰富,所以经常生活和工作中给予妹妹指导,嘘寒问暖,非常贴心。

两人很快线下见面,发展成情侣。截止事发,他们才仅仅相识3个月。

在一起后林某暴露了渣男的面目,李某的自身控制欲非常强,情绪极其不稳定,经常对妹妹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严加干涉,如果妹妹在外面和某个男人多说几句话、吃上一顿饭,他就会大发雷霆、大吼大叫,甚至还挥拳头。

妹妹非常痛苦,想要分手,何某岂会放过他?坚决不分手,甚至多次语言威胁,告诉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分手,除非他亖了或者妹妹亖了。

为了摆脱何某,妹妹也多次逃回老家。但是李某总是能想办法找到,甚至拿妹妹的私密视频威胁她。如果再让他找不到,他就把妹妹的私密照放在小区的led大屏上。

妹妹彻底怕了,不想把自己的名声毁了。所以只能忍气吞声。一天,两人再次因为小事爆发激烈的争吵,林某又对妹妹出手,妹妹只能反抗,造成两人脸部体都受伤了。

报警后,民警因为看到因为是情感纠纷,所以主张调解,并且提出因为两人脸部都有伤,可能会涉及互殴,程序非常繁琐,建议他们进行私了。

林某某诚恳向妹妹道歉,称自己以后一定改,这次是他错了,请给他一次机会。民警看到他的态度非常诚恳,所以就一个劲的主张协商,两人之后就不了了之。

但是5天之后,妹妹从34楼掉了下去,当场离世,那在这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江山难改,本性难移,那次之后,林某更是没事找事,总是挑起战争,一句话不对就出手打人,妹妹脸上身上全是伤。

为此妹妹再次报警,第一次因为不在管辖范围,拒绝出警,第二次民警上门了,看到是感情纠纷,再次进行的协商,两人还签订了谅解调解书。

终于在一个凌晨,林某冲到姐妹的住宅,企图带走妹妹,妹妹挣扎反抗,姐姐知道这个男人的秉性,害怕妹妹受伤害,就立马上前阻拦,试图赶走林某。

林某非常气愤,直接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把姐姐砍伤,姐姐陷入重度昏迷,而后妹妹被林某带走。

再次出现,是三个小时之后,妹妹就已经躺在血泊里,不敢想象这三个小时妹妹遭遇了怎么非人的待遇。

一个花季少年,美好生活刚刚开始,却从那么高的楼上坠亡,当时的她是多少无助和害怕。

而后,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但是何父何母怎么也想不通,在如次法制的社会,孩子已经多次报警,为什么人生安全没有保障呢,能够遭此毒手。

民警是否尽到了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责任,他们办案的程序是不是合理合规,有没有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于是他们把相关执法机关告了,认为民警存在严重失职,未履行法定的责任,才导致悲剧的发生,他们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法律审理,均认为两家执法机关都存在着不当行为,有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但是他们与妹妹的直接离世没有任何关系,不是构成其离世的主要直接原因。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的生命权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夺取生命,生命至高无上。林某是杀害妹妹的凶手,他的罪责应该是逃不掉了,等待他应该是遥遥无期的牢狱生活。

俗话说有困难找民警,民警是我们遇到困难时最先想到的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有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此案件中,既然已经审理确定执法机关存在失职的问题,就应该启动相关程序进行问责,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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