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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仅获手机法院两次判决,都驳回了女儿的继承申请。这可不是法律的失误,而是基于对

女儿仅获手机法院两次判决,都驳回了女儿的继承申请。这可不是法律的失误,而是基于对于逝者遗嘱的尊重,以及铁一般证据的支持。其实也想劝一下这个女儿,起诉舅舅一家,既然失败了,还是要相信舅舅在母亲生前给予的承诺书,未来舅舅会像看护母亲一样的看护她。彻底闹掰了,有可能自己的生活会变得愈发艰难。

母亲范某在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现金存款和五处房产,价值800多万,全部给了弟弟和外甥,并没有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而这个女儿还是一位身体残疾,并且患有多种疾病。天下有这么狠心的母亲吗?难道不考虑自己苦痛的女儿将来的生活依靠吗?

其实并不然,因为在遗嘱之前,已经将100万现金和三处商铺价值160万,都已经划给了女儿。同时还让自己的弟弟范某甲出了承诺书,在女儿生活和治疗资金不足时,舅舅要给予辅助和资助,保障女儿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这个立遗嘱的过程没有任何瑕疵,有着律师见证,有着音频和视频为证,同时还有母亲所在医院主治医生的证明,证明虽然其患病,但是思维仍然清醒,能够独立作出意见表达。这才是女儿在母亲去世之后一审,二审都败诉的原因。不过一审法院还是给女儿留给了一部母亲生前使用的手机,留作思念。

为什么母亲愿意将遗产留给弟弟,而不是女儿呢?这可能有着很多隐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母亲患病乃至死亡过程中,都是弟弟及一家人精心照顾,不离不弃。那么这个女儿是不是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平时同母亲之间往来也不多呢。后来看到原来母亲很早就离婚了,据说女儿是判给父亲。至于其为何年纪轻轻,能身患重病,旁人就不得而知了。

之前有看到消息,也有老人生前受到弟弟一家照顾,而且是孤老,口头表示死后遗产归弟弟一家。但就是因为没有立有效的遗嘱,导致去世之后弟弟无法继承,由当地民政部门指派街道继承遗产,为此还正在打官司。所以如果不想让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定要将手续做得完备。例如需要录音录像全程无剪辑,需要律师或者两名利益无关人员作为见证,如果在医院再附上医生的证明。那么真的谁都夺不走财产了,就如同本案中,连女儿都无法对抗遗嘱的效力!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