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丢垃圾的时候,我会把一些能卖钱的东西另外用袋子装好,比如一些饮料瓶和纸箱。第二天早上放到门口,负责打扫楼道卫生的阿姨可以带走拿去卖钱。
坚持这个习惯好几年了,今天早上,隔壁的退休阿姨忽然和我说,让我把这些东西放在她家门口,她会定期拿去卖钱。碍于多年邻居的情面,我没有拒绝。
但其实我内心并不赞成她的做法,她是退休教师,退休工资不低,子女在医院工作,家里房子好几套,可以说完全没有生活压力。
但是保洁阿姨们往往拿着比较低的工资,就算有退休金,也不会很多,每天收集点小东西卖钱,算是补贴家用了。但是作为教师退休的阿姨,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完全起不到改善生活的作用。
所谓“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有固定收入的公务员为什么不能开公司呢,古人已经把道理讲清楚了。
“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既有稳定的退休工资,真不应该和保洁争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
但是我又答应她了,又不好反悔,哎,我自己都要开始内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