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村里要修路,工作人员找来一位23岁的小伙子帮忙。小伙子开着挖掘机前来,与工作人员达成口头协议,每天能获得1000元报酬。
工作时发生了塌方,小伙子连人带挖掘机坠入山崖,不幸遇难。
小伙子的妻子觉得丈夫是在工作时出的事,应认定为工伤,要求赔偿100万。
村里的工作人员却认为,未与小伙子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给予3万元的人道主义赔偿,小伙子的妻子对此表示不满。
随后,村里工作人员将赔偿金额提高到10万,小伙子的妻子依旧不同意。
工作人员称,让小伙子的妻子去起诉,判多少就赔多少。
给别人干活,一定要先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避免事后产生经济纠纷,即便对方是亲戚朋友,也要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先君子后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