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店主捡野生雏鸟私养半年被查#【半年“爱心收养”违法了!深圳一店主捡野生雏鸟私养被查】#野生幼鸟不能随便捡回家#近日,深圳福田区梅林街道一家食肆内,店家老陈因在莲花山附近捡到一只野生雏鸟并私自饲养半年,被执法部门查处。经确认,该鸟类为黑领椋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老陈无法提供《人工繁育许可证》或合法来源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普法教育并扣押该鸟,随后移交专业救护机构进行野化训练和放归。
执法人员指出,个人私自捡拾并长期笼养野生动物,即便初衷是救助,也构成违法事实。法律对“人工繁育”和“收容救护”有严格程序规定,市民遇落单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或救助机构,切勿擅自带回家饲养。值得肯定的是,同期有市民在发现猫头鹰幼崽后选择向社区求助,最终幼鸟被母鸟接回,展现了更科学的保护方式。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小玲 通讯员 王奕婷 孙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