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表哥让男子去自己公司上班,说每月给他15000元工资,男子欣然同意。可上班没2天,表哥就说男子的旧车开不出去,让男子换车,男子也没多想,配合表哥,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辆12万多的二手车,首付表哥出的,95000多的贷款放在男子名下,但是表哥说他来还。
车子买回来后,一直是表哥在使用,可没几天,男子就发现表哥把车子抵押出去了,他要求表哥还贷款,可表哥却恶语相向,翻脸不认人了。男子崩溃:钱没挣到,还背了十多万的债。
郑先生原本是重庆一名普通上班族,2026年3月他的表哥甘某突然联系,说自己在做金融相关业务,生意做得顺遂,想把家族里人都招进去一起赚钱。
郑先生起初没有怀疑过表哥的动机,于是去了所谓的公司上班。甘某安排的职位听起来不错,工资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有提成,说话很有底气。
上班才几天,甘某就提出帮郑先生改善“公司形象”,理由是旧车档次不够。他说这种二手车公司可以报销,还能体现职位高。
根据扩充信息中社会上类似的借名买车风险分析,借他人名义购车本身就有法律风险,尤其是贷款合同和车辆登记在受害者名字上时,本该承担贷款义务。可当时郑先生并不知道这些,他信以为真。
选车是在一家二手车市场完成的,车辆是12万多的SUV,首付款由甘某付出,其余贷款由汽车金融公司审批放款,并登记在郑先生名下。
甘某承诺,会把月供支付给郑先生,由他自行还贷。可现实情况并未如承诺进行,公司账户往来不透明,贷款刚开始没多久就出现逾期。
根据扩充信息中提到的现实案例分析,有些人利用他人名义骗贷购车后将车辆抵押或变现,侵害贷款机构和名义车主的权利。郑先生发现车子不见了,去询问时甘某才说把车抵押了。
这种未经车主授权的处分行为,本质上属于无权处分,法律上有权请求撤销抵押和返还车辆,但实际操作复杂。这件事情让郑先生意识到,所谓每月稳定高薪其实没有兑现,工资压根没有按时发放。
不仅如此,郑先生后来还发现另一个前同事张先生有同样的遭遇。张先生原来是甘某多年前在重庆带过的销售徒弟。
2026年1月,甘某曾以需要团队管理培训为由邀请张先生过去,许诺更高工资。张先生过去后也被说服以自己名字购置奔驰二手车,但结果同样是车被转走抵押,工资未兑现。
随着问题暴露,两人去协商甘某,甘某不仅回避责任,还弃账不认人。扩充信息中提到的法律风险表明,借名购车贷款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一边倒,但贷款义务登记在谁名下,实际还款责任往往落在登记人身上。
郑先生和张先生意识到这一点后,于3月底选择了报警,并要求甘某签署协议尽快付清车款并将车辆过户。
警方介入后提醒两人,这类案件可能涉及诈骗或无权处分,需提供证据证明车辆首付款和贷款来源,以及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
正如扩充信息中提及的社会案例那样,有组织的骗贷购车案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调查仍在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