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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5月15日报道,2024年丁女士为了给孩子陪读,和房东签了 3

“吃相太难看了!”5月15日报道,2024年丁女士为了给孩子陪读,和房东签了 3 年租房合同,每月 1800 元房租从来没拖欠过,和房东一直相处得也不错。结果今年意外怀孕后,房东突然变了脸,坚决不许她在出租屋里坐月子,结果丁女士退租后又被对方说违约。[太阳]

2024年,郑州的丁女士为孩子就近入学,签下一套月租1800元、为期三年的租房合同,之后她按时缴租,从未拖欠,可以说是24孝好租客了。

结果今年年初,房东上门修锁,得知她已怀孕后态度大变,直接质问丁女士为啥不跟其提前打招呼。

这就让丁女士感到无语了,自己生产又也不需要对方随份子,为什么要说。

但随即,房东以"借死不借生"的老家习俗为由,要求丁女士离开,要么住进月子中心,要么另寻住处。

丁女士只好在腹部隆起的情况下独自跑了多处房源,找好新居后完成了搬迁。

然而到了结算押金和剩余租金的环节,房东改口称,合同尚未到期,且丁女士未提前告知退租,属于违约,空置损失须从押金中扣除。

这一说法在逻辑上存在明显漏洞,终止租约的要求来自房东一方,租客响应要求完成搬离,搬离行为本身正是依照房东意愿发生的。

法律专业人士在媒体介入后明确指出:现行租赁法律框架内,没有任何条款禁止租客在承租房屋内生育或坐月子。

判断房东能否据此要求搬迁,核心依据只有一个,租赁合同的书面条款。

合同中未载明相关限制,房东的习俗偏好便不构成法律上的违约事由,无法成为驱逐租客的正当理由。

从法律归责角度看,房东率先提出与合同内容不符的要求,并推动租客提前离开,这一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出租方违约。

由此带来的后果不仅是押金和剩余租金应当退还,租客还可能有权主张因搬迁产生的额外损失赔偿。

"借死不借生"这一说法有其历史背景,源于旧时医疗水平有限、产妇风险极高的现实处境,房东担忧的是一旦出事难以处置。

这种担忧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有其现实依据,但它始终属于民间习俗范畴,从未进入任何法律文本。

丁女士目前掌握的合同原件与交涉记录,已构成提起民事诉讼的基本材料。

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是切实可行的选项。民俗习惯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并非无效,但其适用范围有明确边界,不能替代或凌驾于合同约定与法定权利之上。

有网友直言:“这规矩也太离谱了!不就是欺负人吗?看人家是陪读妈妈,又怀着孕,觉得好拿捏。要是换个大汉租客,房东敢不敢上门说这个习俗?”

不过也有人表示:“我们老家也有这说法,老辈人特别在意。房东有忌讳可以理解,但好好商量,帮人家找好下家或者适当补偿,都好过这样强硬扣钱,把好事做成了坏事。”

如果你遇到房东提出类似合同里没有的隐形规矩,你会选择妥协退让,还是坚决按合同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