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报道,江苏,一女子开车,突然被后车撞击,等她下车查看时,却发现后车男司机已经陷入昏迷,但车轮子还在转,女子当即做了一个决定,让全网破防。
这名女子下车的时候,脑子里估计还是懵的。被追尾这事就够烦了,结果一回头,发现后车的轮胎还在疯狂打转,整辆车顶着自己的车往前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透过车窗能看到,后车男司机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脚死死压在油门上,已经昏迷过去了。 换谁站在那个位置,第一反应都是赶紧开走。但这名女子没走。
女子上车,双脚踩死刹车,把自己的车顶在失控车辆前面,硬生生把那辆车拦在原地。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路口前方有行人,有其他车辆,那辆车一旦冲出去,不知道要伤多少人。
这个决定,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需要胆量。两车紧贴在一起,女子的车被推得微微颤动,轮胎的嘶嘶声一直没停。
周围的路人看到情况不对,立刻围了上来。有人拍后车车窗,呼喊司机,没有回应;有人拨打了110和120;还有人找来硬物准备破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有明确规定,过往行人和驾驶人应当配合现场救援,任何人不得阻碍抢救工作。这些路人的自发行动,不只是出于善意,也完全符合法律对公民在事故现场应尽责任的认定。
终于,有人用工具砸开后车车窗,探手进去将车熄火。失去动力来源后,那辆车才彻底停了下来。医护人员赶到后,立即对昏迷男司机展开急救。
根据2020年更新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人员须优先对心脑血管突发疾病患者启动绿色通道,争取救治窗口。正是女子和路人的共同协作,替急救人员争到了这段时间。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184条,也就是俗称的"好人法",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女子踩刹车顶车的举动,法律上有完整保障,不必担心施救产生的连带追责。
至于后车男司机的责任,则要看其病情是否事先知晓。公安部第162号令明确,患有影响安全行车的心脑血管疾病者,不得持有驾照继续驾驶,若隐瞒病情上路,发生事故后将面临更重的法律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