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河南郑州,一女子怀孕,被来给她修门锁的男房东发现,男房东质问她怀孕了为啥不告诉他,女子懵圈:我怀孕又不用你随份子钱,凭啥告诉你?
租客丁女士看中房屋位置与户型,打算长期定居,便和房东签下三年租房合同,入住之后始终按时交租,日常居住安分守己,一直安稳度日。
平日里双方很少产生交集,相处平淡平和,一次家中门锁出现故障,丁女士联系房东上门维修,房东在交谈中发现她已经怀孕,随即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房东表示自己有生活忌讳,不太接受租客在出租屋内待产休养,希望丁女士尽早搬离房子。
丁女士内心十分疑惑,自己正常生活孕育子女,没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租房合同里也没有相关限制条款,觉得没有特意告知对方的必要。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丁女士不愿长期产生矛盾,影响日常心情,便同意主动搬离住处。
本以为主动退让之后,后续手续能够顺利办理,没想到房东以合同尚未到期,租客事前没有说明情况为由,认定丁女士存在违约行为,直接拒绝退还剩余房租以及租房押金,还打算用这笔钱款抵扣房屋空置产生的损失。
站在客观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俗与想法,但这类私人忌讳,不能作为约束租客的硬性条件。签订租房协议时,房东没有提前讲明相关要求,事后以此为由要求租客搬家,本身就欠缺妥当。
结合以往多地租房纠纷的处理结果能够看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租客在租住房屋内休养生子,仅凭个人想法驱赶租客,还随意扣押资金,并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难以得到合理支持。
租房本身是平等的合作关系,房东拥有房屋产权,也应当尊重租客正常的生活权益,一切事宜依照合同条款协商解决即可。遇事多换位思考,坦诚沟通,才能减少不必要的争执。随意凭借主观想法行事,不仅容易激化矛盾,还会损害自身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