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洛阳刘女士花 77 万买的房子,5 年了连大门都进不去!老伴去世后,她不仅还清了所有房贷,还把房产证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可物业先是要 "本人来领",又说怕遗产纠纷,现在居然以 "欠 5 年物业费" 为由扣着钥匙不放!人都火化了怎么本人来?这不是欺负人吗?
王阿姨和老伴结婚四十多年,两人省吃俭用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新房子。
2018 年,老两口拿出所有积蓄,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钱,在洛阳市区买了一套期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老伴的名字,当时他们想着,反正都是一家人,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房子买完没多久,王阿姨的老伴就出了车祸,当场就没了。这个消息对王阿姨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她一下子就垮了。
处理完老伴的后事,王阿姨看着还没还清的房贷,还有年幼的孙子需要照顾,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能倒下。她把老伴留下的所有东西都整理好,包括购房合同、银行卡、身份证等等,然后开始一个人承担起还房贷的重任。
王阿姨每个月的退休金只有两千多块钱,根本不够还房贷。为了能按时还款,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菜市场捡别人不要的菜叶,回来自己做饭吃。
白天她去小区里做保洁,晚上又去夜市摆摊卖袜子和手套。有时候遇到刮风下雨,夜市出不了摊,她就只能啃干馒头就咸菜。
亲戚朋友看她实在可怜,都劝她把房子卖了,这样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可王阿姨说什么都不肯,她说这是老伴生前最大的心愿,她一定要把房子保住,等孙子长大了,就把房子留给孙子。
就这样,王阿姨整整坚持了五年。这五年里,她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甚至连生病都不敢去医院。终于在 2023 年年底,王阿姨把最后一笔房贷还清了。
当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时,激动得哭了出来。她觉得自己终于完成了老伴的遗愿,以后可以带着孙子住进新房子里了。
可让王阿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拿着所有证明材料去物业领取钥匙的时候,却被物业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物业工作人员告诉王阿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必须由谁本人来领取钥匙。
王阿姨赶紧拿出老伴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告诉工作人员老伴已经去世了,现在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物业工作人员却说,这些证明他们不认,他们只认购房合同上的名字。
王阿姨没办法,只好又去公证处办理了继承公证。可物业还是不同意。让王阿姨签下一份免责声明,声明以后如果因为这套房子产生任何家庭纠纷,都和开发商以及物业没有任何关系。
王阿姨为了能拿到钥匙,想都没想就签了字。可签完字之后,物业还是不给她钥匙,又说她拖欠了五年的物业费,必须把物业费交齐了才能拿钥匙。
王阿姨当时就懵了,她从来没有住过这套房子,甚至连钥匙都没有见过,怎么会拖欠物业费呢?
可物业坚持说只要房子建成了,就开始计算物业费,不管业主有没有入住。如果王阿姨不交物业费,就永远别想拿到钥匙。
王阿姨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管。王阿姨又去找了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调解了好几次,物业都态度强硬,坚决不肯让步。
走投无路的王阿姨只好请来了电视台的调解员。调解员陪着王阿姨一起去了物业办公室,和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调解员向物业负责人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说业主已经还清了房贷,并且办理了继承公证,是合法的房屋所有人,物业没有权利扣留钥匙。而且物业费和交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不能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房。
可物业负责人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说他们也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如果把钥匙交给王阿姨,以后万一出现什么问题,他们承担不起责任。
经过调解员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物业负责人终于松口了,说可以先把钥匙交给王阿姨,但是王阿姨必须先交一部分物业费,剩下的可以分期缴纳。
王阿姨觉得这个要求还是不合理,她认为自己没有入住,不应该交物业费。但是为了能尽快拿到钥匙,她还是答应了物业的要求。就在王阿姨准备交钱拿钥匙的时候,物业又变卦了,说必须一次性交清所有的物业费,否则还是不给钥匙。
调解员也没有想到物业会出尔反尔,再次和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可这次无论调解员怎么说,物业负责人都不再松口了。调解最终还是失败了。
这件事情被发到网上之后,立刻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很多网友都为王阿姨打抱不平,觉得物业的做法太过分了。
有网友说,物业简直就是强盗,明明是业主的房子,却被他们拿着钥匙要挟。
还有网友说,现在很多物业都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根本不把业主放在眼里。
也有网友建议王阿姨直接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物业的做法合理吗?王阿姨应该交这五年的物业费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