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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个白眼狼!"河南周口,85岁老人,被三儿子赶出家门,房子也给封了。原因是,

"就是个白眼狼!"河南周口,85岁老人,被三儿子赶出家门,房子也给封了。原因是,父亲说话不算数,说好了谁养老,就把钱给谁,可父亲出尔反尔,还要把自己的房子给大哥。

其他兄妹不能眼睁睁看着父亲无家可归,找来媒体介入。三儿子撂下狠话:给钱我就养,不给钱,他的事我不管。

这位老人叫代老爷子,85岁,膝下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二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大儿子和两个女儿轮流照顾代老爷子,日子本来还算过得去。

三儿子把代老爷子赶出家门,导火索是一笔没兑现的钱。老伴去世前留下2万元,三儿子说当初家里说好了谁养老送终谁得那笔钱,三儿子给老伴送了终,钱却迟迟没到手。

加上代老爷子住着的那套房,原是三儿子从二哥手里买来的,三儿子担心父亲偏心把房子转给大哥,索性一气把门锁上了。

这种"谁养老谁得财产"的口头约定,农村里并不少见。按《民法典》第464条,口头合同在内容明确、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可以有法律效力。

但问题恰在举证太难,各说各话,法院没法凭一面之词认定约定内容。2022年,山东临沂一起遗产纠纷案中,老人生前口头约定由二儿子独担照料、财产归二儿子。

老人去世后大儿子和小女儿起诉要求法定继承分割,法院最终认定口头遗嘱形式不符《民法典》第1138条的法定要件,二儿子虽获酌情多分,其余子女的法定份额照样受到保护。

三儿子要走的,是同一条难走的路。

更关键的是,即便口头约定真实存在,追索途径也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是把85岁父亲锁在门外。

《民法典》第1067条写得很清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附加任何财产前提,这条规定最早的雏形在1980年的《婚姻法》里就有,经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已无比清晰。

2019年,郑州市某区法院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一名儿子以父亲把祖宅给了兄长为由多年拒付赡养费,最终被法院判决补缴拖欠款项并继续履行义务,财产分配不满意,从来不是拒绝赡养的法律依据。

代老爷子的三儿子或许没想到,把老人封在门外这件事本身已经踩到了另一条线。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年老、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安徽合肥一名男子以父亲未将房产过户为由,多次将82岁父亲驱赶出门,老人借住邻居家长达数月、身体明显变差。

最终该男子被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安徽省高院将此案列为当年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刑事案例。代老爷子的处境与那位合肥老人高度相似。

代老爷子的大儿子说,父亲手里那点钱是编席子一点点挣来的,三弟凭什么张口就要。

目前村委会已介入,承诺妥善调解,大儿子表示愿意养老,二儿子也同意每月出300元赡养费。三儿子那边,还没有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