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都看出来了,汪涵和姚晨这次是真洗不白了。不是网友揪着不放,而是他俩触碰了底线,还想蒙混过关。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写着呢,重犯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励志偶像?
我专门去翻了中国裁判文书网。
那份(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裁定书,把真相钉得死死的。
2009年4月15日晚,赵晓红和丈夫张勃因为支床这种琐事吵起来。
她转身去客厅抄起水果刀,一刀刺进张勃胸口主动脉。
人当场就没了。
法院定的故意伤害罪,判了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多名证人证实,两人平时关系不错,根本不存在长期家暴。
可电影干了什么?
把琐事争吵改编成长年家暴,把主动持刀杀人包装成失手反抗。
判决书里一个字没提家暴,电影宣发张口就喊“女性觉醒”。
这哪里是艺术加工?分明是把法律文书当废纸。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操作手法。
编剧秦晓宇亲口承认,2019年女主角还在服刑期,剧组就进监狱开拍了。
《监狱法》写得清清楚楚,监狱活动不能用于商业盈利。
你一个商业片,凭什么进监狱拍?还把杀人犯当主演?
更离谱的是,片子2021年才备案立项,典型的先拍后备。
据媒体深挖,剧组最初报备的是“监狱纪录片”,拿到许可后偷偷改成商业故事片。
套用纪录片审批手续,干的却是商业电影的买卖,拿到国际电影节镀金,再回国割票房。
这一套偷梁换柱,玩得真溜。
姚晨的操作更是火上浇油。
母亲节当天,她发微博夸女主“从废墟里活成一束光”,号召几千万粉丝5月30日进影院。
网友拿出判决书追问真相,她怎么做的?
先拉黑质疑者,再连夜删博跑路。
压不住了,工作室才甩出一句“对背景缺乏了解”的声明。
拥有八千万粉丝的公众人物,动动手指转发前查份判决书很难吗?
你随手一转,多少不明真相的人跟着买单?
不是无知,是不在乎。不是失察,是傲慢。
再说到汪涵,他可是以出品人身份出现在影片醒目位置的。
出品人是什么概念?不光是投钱,更是对项目拥有最终话语权。
深度参与的投资方,把控着从剧本到后期的每一个环节。
电影打着“真实故事改编”大肆宣传,他能不知道剧本改了多少?
舆情炸锅了,姚晨工作室好歹发了声明,李小萌默默删了视频,周冬雨的工作室也紧急澄清与评奖无关。
唯独汪涵至今全程沉默,不道歉、不回应。
当惯了“博学稳重”的综艺一哥,出事就当缩头乌龟?
平日里口若悬河,关键时刻一言不发,人设说塌就塌。
最刺痛人的还不是明星翻车。
是整件事传递出来的那个信号——犯罪非但不是污点,反而能变成流量密码。
社会对劣迹艺人零容忍,出轨偷税的统统封杀。
主管部门也明确要求节目不得以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看点。
这部片子倒好,直接用“前科”当卖点,在国际影展捧回奖杯。
赵箫泓本人出狱后社交账号大张旗鼓认证“最佳女主角”,直到被平台禁止关注才消停。
这会产生什么示范效应?
只要故事编得惨,犯罪经历也能变成名利场的入场券?
那些真正遭遇家暴、艰难维权的女性,谁来给她们公道?
那些低调回归社会、老实做人的刑满释放人员,又情何以堪?
网友愤怒的根本不是影视创作能不能改编真实案件。
而是一部自称“真实改编”的电影,靠着篡改司法事实,把杀人犯洗成励志偶像,还让杀人犯本人演主角接受鲜花掌声。
死去的人永远开不了口。
活着的人把自己的故事演成“英雄史诗”,丈夫的家属还要在片中被安排“原谅”戏码。
消费逝者,欺骗观众,践踏法律尊严。
明星可以删博失声,网友的抵制不会消失。
片方可以暂缓定档避开风口,但法院判决书的每一个字都在那里盯着。
触碰了这条底线,还想轻易翻篇?没那么便宜的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