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艺术还是露骨?”四川成都,某广场上,一女子溜达时发现,健身区域立着好几件造型清奇的石雕。远瞧像捂着裙角,绕到后头再细看,那夸张的线条和沟壑,就差把私密部位直接怼街坊们脸上了。大爷大妈看了直皱眉头,带孩子的家长更是一把拽过小孩,赶紧绕道走。
网上吐槽声满天飞,物业倒还挺委屈。
他们不光说这叫“展现体态丰腴”,还拿出一套说辞,大意是这东西早就过了审批。甚至还有人跳出来反呛,说投诉的人是“心脏看什么都脏”——人家维纳斯也没穿衣服,怎么没人嫌弃?
这纯属揣着明白装糊涂。
大伙当然懂得尊重创作自由。就说文艺复兴那会儿的“大卫像”,光溜溜的,照样被奉为无价之宝,因为人家有历史底蕴,也有特定的艺术语境。
但这笔“场合账”得算清楚。
那些世界名作,要么老老实实在美术馆里待着,要么摆在文化气息浓的特定街区。成都这几块石头摆在哪儿了?那是街坊邻居、老人小孩天天溜达的露天广场。
这背后的算盘打得很精:企图拿“程序合规”当挡箭牌,掩盖把关不严的失职。
文件上盖了公章,就能代替道德和常识的底线了?
所谓的先锋创作,只要迈出展厅的大门,就得顾忌社会的公序良俗。管理者没权利硬按着毫无防备的普通老百姓,去为小众的擦边恶趣味买单。
也别总拿“不懂审美”来PUA普通人。真正高级的表达,压根用不着靠刺激眼球来找存在感。
公共空间的底线其实很简单,绝不能让大多数人觉得被冒犯了。
脱离了受众和环境,硬要给大家塞一口“高雅”,这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耍流氓。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