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配够狠!”辽宁大连,一男子出轨还和第3者同居,被妻子发现,妻子让他手写“出轨悔过书”,并贴在居民楼墙上,上面曝光了第三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还有具体同居地址等信息。悔过书下面还有一段妻子的亲笔补刀,言辞炸裂!
一女子发现丈夫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没有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
女子决定反戈一击,直接把这摊烂事晒在了阳光下,用最原始,也最狠辣的方式,让这对男女在邻里街坊面前彻底没了脸面。
女子要求丈夫手写一封“出轨悔过书”,然后贴在居民楼的公共墙面上。
只要是进出的业主,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悔过书上的内容写得非常具体,男方在悔过书里,一笔一划交代了自己背叛的过程。
他承认自己不仅背叛了婚姻,还和外面的女人同居。
为了自证“诚意”,他在上面把那个第三者的底细揭了个精光。
第三者的姓名、完整的身份证号、具体的工作单位、平时用的手机号,甚至连他们俩私下里同居的那个小窝的具体门牌号,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份东西最绝的地方在于,男人的悔过书下面,还紧跟着原配妻子的亲笔“补刀”。
妻子的字迹里透着一种压抑很久后的爆发,言辞非常犀利,直接把男人和那个第三者的遮羞布,给撕得粉碎。
那些话讲得非常直白,没有半点客气,字里行间全是失望后的决绝,还有一种豁出去要让对方“社会性死亡”的狠劲。
这种做法虽然解恨,但里头牵扯的事儿不少。
男方手写的这份东西,在那一刻可能是迫于压力或者是想求得原谅,但一旦贴出来,性质就变了。
在大众眼里,这是“恶有恶报”,大家看个热闹,顺便唾弃一下背叛者。
但从实际操作看,把别人的私人信息,尤其是像身份证号、电话这种隐私公之于众,其实触碰法律底线了。
邻居们进进出出,免不了指指点点。
男人可能以为,写张纸就能换回家庭的安宁。
但他没考虑到,这种曝光,导致他自己和那个第三者,在这个圈子里基本上就再也抬不起头了。
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原配在绝望和愤怒中,采取的一种“自损一千、伤敌八百”的防御。
她已经不在乎日子还能不能过下去了,她要的是一个公道,是一个让对方必须付出的代价。
回过头来看,一个大男人能写下这种东西并同意贴出来,说明当时的场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种悔过书哪里是求情信,分明是一张宣告婚姻死亡的通知书。
原配贴出这些细节,原谅了丈夫,但破镜难圆,心里没疙瘩吗?她想表达的意思很明白:既然你敢做,就得敢接招,别指望关起门来当没发生过。
但丈夫脸面尽失,她这个妻子也尊严扫地了。
在处理这种家庭纠纷时,先保留好所有对方出轨和同居的实质证据。
如转账记录、租房合同或悔过书原件,作为后续离婚分家产或争取抚养权的有力筹码,而不是仅仅通过张贴告示来发泄情绪。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原配虽因丈夫出轨受伤害,但她张贴悔过书,公开第三者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等隐私信息,已侵犯他人隐私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维护权益应理性,可留存出轨证据通过离婚诉讼维权,索要损害赔偿,千万别以违法方式报复,否则自身也将触犯法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