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接下来秦晓宇可能面临麻烦了,不是“道德审判”而是这几个法律问题必须追查第一,服刑人员拍商业片。1988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与司法部联合禁令至今有效,服刑期间拍商业片是绝对禁止的,更不用说当主演去国际上拿奖。第二,审批用途严重偏离。最初报的是“纪录片”,最后成片是商业故事片,周兆成律师表示这已构成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第三,2021年才备案。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备案是拍前必须完成的程序,2019年就开机了,明显是先拍后备违规操作。现在国家电影局说正在处理。你觉得秦导还能全身而退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