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第三次处罚报告公布,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其他人先不提,先说几个俱乐部的总经理,国安、河南、上港、山东泰山,因行贿均被禁足,很多人疑惑,为什么每个人的案件,都是含含糊糊,仅说行贿呢?
向谁行贿?为何行贿?行贿目的?
就说国安吧,冠军没有、降级没有,其行贿的目的是什么?处罚书中指出,不正当获利。国安俱乐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名次,行了半天贿,获的什么利?难道半程冠军的时候,李明向某人行贿,就为了下半程崩盘?
众所周知,有行贿,必有受贿,先不说行贿与受贿孰重孰轻,他俩可是一对儿双胞胎啊。如果说受贿的都没收,那么行贿自然没有成功。
如今多名总经理因行贿被处罚,那么,受贿的人是谁?
受贿的一个都没有出现,这也可能就是处罚书中含糊其辞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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